沈凌顺手就从旁边抄起一个拖把,一对五,将那五人打的趴在地上,才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们五人一个个拽到了旁边的那家电话亭。沈凌也不多话,将人扔到店里,对着那老板冷笑一声就扬长而去。
从此以后,沈凌在附近一片打出了名气,不仅没有人敢上门捣乱,就连收保护费的都绕着这两家店走,隔壁那家电话亭觉得沈凌不好惹,过了一个多月,悄悄关了店面。
凭着这两家店铺,沈凌过年的时候,差不多挣了两万多块钱。
加上沈凌之前捡漏挣得那六万块钱,现在他手里已经有八万多。只是距离五十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而且租书店和电话亭都不是能一直做下去的生意,再过几年,这两个行业都会被淘汰。
但是这两个行业淘汰以后,距离开杂志社的时机却还有几年时间。沈凌当年进杂志社的时候是2011年,那个时候正是杂志社的辉煌期,听同事说,杂志社的老板干这一行也不过三四年,早几年的话,电脑还没有普及,没办法联系到那些会计师。
这样一想,沈凌觉得自己在开杂志社之前,得再找一个挣钱的行业。他想了想,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芳,让她平时多对外面的生意上些心,有什么发现的话,可以及时告诉他。
沈凌之所以将这个任务交给林芳是因为,他觉得林芳这个人比较有生意头脑,这一点可以从她建议自己开电话亭看出来。
私下里,他也问过对方的学习情况,也拿来月考的卷子让她做上一遍。林芳的卷子做好以后,沈凌给她批了一下,发现她的成绩比之前有所倒退,这很正常,天天在店里待着,哪有那么多时间复习功课,又没有老师辅导。
沈凌就趁着星期六日的时间,过来给她补补课。
林芳的表姐李曼等沈凌走后,就笑眯眯问,林芳觉得沈凌这个老板怎么样?
林芳正色道:“姐,你不要胡说。孟浩只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就只是我的老板。”
她在上学时是对孟浩有过想法,但是自从过来这边帮忙后,她就熄灭了那个念头,她和孟浩条件相差太大,是没有可能的。
林芳虽然不再对孟浩抱有任何希望,但是因为孟浩给她的这份工作,她心里非常感激对方。所以她很尽力的在留意周围的商机,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她在有天出去买饭时,发现最近有个摆摊卖凉皮的生意特别好。
沈凌再来的时候,就听林芳说起卖凉皮的事。
沈凌觉得凉皮最多夏天人们买的多一些,生意好也是一时的,因此并不是很动心。
虽然沈凌后来一直没有发现合适的商机,但是通过两家店铺,他每年几乎能挣五六万块钱,这样五六年以后,他差不多能攒三十来万,然后在最后几年再开杂志社,这样应该也能完成任务。
沈凌放下了心中的焦虑后,就开始踏踏实实复习自己的功课。
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高寒辍学了。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多大感觉。
再次听到高寒的消息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当时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了。
第一个给他们说这个消息的是地理老师,他感慨道,“上午你们班的高寒来拿自己的档案。说他现在正在北京工作,凭借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能挣两万多,现在已经在北京那边买了房子。真是想不到啊!”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才知道当初高寒天天晚上钻网吧原来是为了正事,他不由想到对方当初说道哈利波特时,那认同的语气和神情。
后来,沈凌越想越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错过与高寒最后在一起的那几个晚上,不然,也许自己能与他成为不错的朋友。一个在计算机方面有着天赋的朋友,沈凌自然知道这会对自己有多大帮助。
只是可惜,这样的机会被他白白浪费了。
连着几天,沈凌都提不起什么精神。
等到他差不多将这件事抛在脑后的时候,高考到了。
那年的高考题,数学出的特别简单,但是沈凌擅长的文科出的题却特别难。沈凌考完以后,也不知道以自己的水平到底能不能考上好一点的二本。
事实和他预想的差不多,他比以前发挥的要好一些,可以上一所稍微好一点的二本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