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棠家里的境况比郑枫家还要差一些,推开两扇木门,就是小小的一进宅子。郑棠将沈凌让到堂屋,自己又去厨下端了两碗温开水,两人便就着买来的烧饼吃了起来。
沈凌早晨起来的时候只喝了一碗米粥,听课的时候又耗费了不少脑力,早就饿了。他一连吃了两个烧饼,才觉得不那么饿了,便端起面前的温开水一饮而尽。
肚子里有了些饱意,沈凌吃烧饼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郑棠似乎没什么食欲,连一个烧饼都没有吃完。
沈凌开口问道:“怎么,有心事?”
郑棠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娘让人给我说了门亲事。”
郑棠和郑枫同岁,不过比他要大上两个月。如今郑枫已经成婚,郑棠的母亲自然要着急一些。
沈凌打趣道:“这是好事啊!”
郑棠看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境况。比不得你家有两间铺子还可以收租子,而且女方家里要的聘礼不是一般的高。”
沈凌默然,将手里的烧饼慢慢吃完才道:“银钱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女方的品貌。你老实与我说,你们相看过了吗?”
郑棠微微低了下头:“我娘见过那个姑娘一面,长得还可以。”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对这门亲事是愿意的,只是发愁拿不出那么多银子。
“他家要多少聘礼?”
郑棠听了吐出口长气道:“要三十两银子,还要一套白银打的首饰。”
沈凌说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郑棠的唇角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意:“我原本想着从族学里出去,在外面做个小生意,家里也有些进益,我娘也同意了。可是如果将积蓄全拿去做了聘礼,本钱又从哪里来?”
沈凌想了想道:“先抛开聘礼的事,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提到做生意,郑棠的眼里终于有了些光彩,他用一种平稳的语调说道:“我想做生意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想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适合我做的便是开书店。一来,我好歹在族学里念过几年书,什么书好卖,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二来,开书店也不算玷污了我郑氏一门的名号,比其他生意听起来总归文雅一些。”
沈凌点头道:“你这话说的不错,我也觉得开书店这个主意不错。实话说了吧,我手里倒是有一笔银子。虽然不多,但是却足够聘礼的钱了。”他看郑棠有话要说,忙打断道,“你我之间不必多说,这银子我明日便给你送来,什么时候你的书店挣了钱,什么时候再还我就是。”
从郑棠家里出来,沈凌独自一人朝族学走去。有了他的那一番话,郑棠直接定下了心,下去便去看合适的店面去了。
因为时间宽裕,沈凌不急不缓的走到了学堂,然后翻开上午所学的内容默默记诵了一遍。等他将内容全部默记于心后,也差不多是上课的时间了。
郑铭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沓批阅过的文章,他将文章一一发放下去,便出了一道题目让学生们写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
沈凌手上没有批阅过的文章,不用研究郑铭写的批语,先一步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题目就是上午所学的《中庸》上的一句原文:君于中庸,小人反中庸。沈凌将其释义反复默念了几遍,便开始作文。于郑枫而言,这当然不是第一次写文章,但是对沈凌来说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万千思绪在翻腾,但在下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将白话文转化成古文。
沈凌想起上大学时一个学姐教他快速写出一篇论文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先找出十来篇范文,然后每篇截取一段,把一些句子前后换换位置或是换一种说法,这样便可拼凑出一篇质量尚可的论文,而且抄袭率肯定在30%以下。
于是,沈凌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将四书五经中涉及到君子与小人的内容全部默写下来,然后在此基础上东拼西凑了一篇六百多字的文章。
沈凌交文章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学堂里只剩下了十来个人。他将文章交到郑铭手中,简单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文具,便出了学堂。
回到家里的时候,兰珠正和黄氏坐在一起做针线活。沈凌将两条鱼交给小丫鬟坠儿,就听黄氏道:“好好的,怎么想起买鱼来了?”
沈凌道:“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很想吃鱼,就到鱼市里买了两条。”幸亏他们所在的县城边上就有一条大河,常有渔民到城里卖鱼。不然他还真不好将空间里的鱼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