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的很快,一个月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了。
大红说:“差不多要去飞鸟族了。”
“恩,我给你准备东西,明天就去吧。”简初晴说。
依协商好的条件,他会再一次背上了两袋红薯过去的。
简初晴依是给他又准备了不少咸菜,反正家里有的是,拿些出去送人情,也可以让大红在那边过的舒服一些。这一次他是要在那边多呆几天的。
“希望这次真的成功。”大红很是期待。
孩子们不知道爹妈是在干什么,一心就想着要出去玩,还缠着大红说:“爹爹又出去,带我们一起去吧。”
说话间就准备使出看家本领撒娇又耍无赖了。
“他是去办正经事的,等有空时再说。”简初晴连忙劝阻道。
要是带上她们六人,光大红一个人当驮运夫,那可不得累死啊。跑那么远的路,还得带上食物等行礼,除非是专门出去玩,不用带多少东西,专门驮人还有可能。
就上次带她们去竹林那边,也是因为近,并且只带了一些要去栽种的红薯藤,一点儿食水而已。不然,背一堆东西,再多驮六个人,大红也得累个半死。
别看小朋友们个子小,但架不住人多啊。五个人,加起来的体重比简初晴一个大人还重一些呢。而且随着时光的流逝,她们还是在慢慢长大 ,变重的。只不过简初晴天天与她们呆在一起,察觉不到而已。
再说了,他是去办正经事的,带着老婆孩子,这么多人,去了飞鸟族那边,人家还得给他们一大家子安排单独的住房才好,不然,谁家也没有这么多空房间安置他们啊。再说了,吃饭也很难搞,这么多人吃的又多,吃白食,怕别人请不起还怕吓坏别人。
玉米娃娃们的饭量是日渐增长的。像她们这么小的飞鸟族幼童,是真正的幼儿,吃饭还得大人喂,都是吃混着肉糜的稀粥,一小碗就饱了,他们的牙齿还咬不动整块的肉,饭量也小。
而玉米娃娃们的饭量都快超过简初晴了,而有她们还特爱吃肉。烤鸡,她们现在一个人一顿就能吃大半只了。
每次做烤鸡,简初晴都是直接一只鸡分成两半,让她们自己拿着啃的,别说是咬肉了,孩子们连骨头都能咬动。
半只鸡,她们一会儿就啃完了,还要再加一碗粥,吃不少其他的菜,才管饱呢。
也只有吃土豆焖鸡块时,简初晴才会把鸡肉斩成块,一次还要斩四只鸡才够一家人吃。五个孩子得吃两只半,剩下的一只半,大红一个人还不够吃,还得分一点给她。
好在简初晴的饮食习惯与其他人不同,不喜欢光吃肉,一顿也吃不了太多的肉,一般也就吃个翅膀或者腿就行了,不然,光一顿饭,一家人吃四只鸡还不够。
现在又正是蔬菜丰富的时候,餐桌上的菜也多,不管是炒黄瓜,凉拌黄瓜,炒茄子,红烧鱼,炒鸡蛋,炒红薯梗,西红柿蛋汤,她都爱吃。每样都吃一些,也让她没那么肚子光来吃肉了。
但就算是餐桌的菜十分丰盛,孩子们依旧以鸡肉为主打菜式,每人简初晴都得做一顿大肉给大家吃,不是午餐就是晚餐,因为大红也一样的吃法。另外一顿正餐,她就会减少肉量,比如多做些鱼,多做些土豆红薯。
否则,按照一顿要吃四只鸡,一天要吃十只八只这个吃法来算,也太可怕了。再加上大家还要吃鸡蛋,大红一出去就是捡一篓子的蛋回来。简初晴还担心,他们一家人会把野鸡都吃绝种。
好在,方圆数百里,也就他们一家人而已。他们可以随便吃,养得起。
大红还笑话她:“你这就叫杞人忧天。你是不知道咱们家占了多大一块地方,方圆数百里,够养活一个城池的人了。就咱们家七口,就算每人每天要吃十只鸡,也不会把野鸡吃绝种的。野鸡的繁殖能力强的很,何况咱们自己家不是还养鸡呢?”
“咱们家养的鸡,也只能给你们打牙祭。真要吃自己家养的鸡,就算每天只吃三只鸡,咱们明年也要养一千只才能勉强对付。”简初晴笑道。
养一千只鸡是个什么概念啊,那都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养鸡场了呢。
光是鸡圈,就得盖得比简宅还得大,最重要的是,拿来喂鸡的庄稼得多少斤啊。那就不是喂点红薯藤和菜叶能解决的了,还得加喂粮食,比如玉米麦子等,就算一天只喂十斤粮食,一年下来也得3650斤,这比他们一家人吃的口粮还多。
再者,散养一千只鸡,恐怕这一千只鸡,能把附近的野草都吃光呢。到时候不够吃的,它们就会入侵庄稼地了。
最重要的是,养的鸡太多,要是鸡生病了,就麻烦大了。鸡瘟,禽流感什么的,不止可以让鸡死绝,甚至有可能把人都传染上,一个不小心,大家都玩完了。
大红反驳道:“外面有吃不完的野鸡,你还想养一千只鸡啊,没这个必要。养个百来只就足够了,就如你所说的,家鸡也是用来给大家打牙祭的,再就是多下点蛋吃。免得我经常要去捡蛋,你还担心我们把野鸡蛋吃光了,没足够的蛋孵野鸡了。”
其实,他最担心的是养鸡太多,增加劳动量,别的不说,光是捡鸡蛋,都得捡好久呢。他要是考虑到鸡要吃那么多的粮食,还会更加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