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能不痛快。
之前她还自嘲,自己是被情爱所祸,当局者迷丧了斗志,后又慷慨激昂,劝恒芜他们打破陈规。这就一叶障目,被固有的常规,束缚了思维,真是狭隘了!
良未白和他们一起,是想要打破仙界现有的僵局,不再让众仙们,被十方仙帝的规矩,压的喘不过气来,没有希望的一日日颓废。
而非反叛某一位仙帝,将他们赶下‘神位’。
如此一窍通百窍通,既然良未白这个白虎族人可以,那烈火、焚天二小,也是神龙、朱雀一族,为何就不行?
沧溟也是玄武后裔,小香也有金鹏血脉,当然也可以。
那其实,她自己身边,就已经有了一众盟友,只待将来一飞冲天,真正做一回逆天之事了!
只不过,凌云之志高远,还需一步一个脚印来走,如今他们还很弱小,必须懂得借力借势,收敛锋芒才行。
若贸贸然抛出这样的口号,拉起一票叛逆之人,直挺挺硬撼上去,那才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梅筱乐向来觉得,脸皮厚是个优势,无论是在前世的职场,还是在如今的仙界。所以当她带着四人,再次回到墨竹轩的时候,便颇有一种找到靠山的感觉。
借力借势的通俗说法,不就是找金大腿来抱么。恒芜仙尊这里,就是好大的一根。还有就是抱大腿的时候,一定不能放松了手劲,定要抱的越紧越好。
最好的方法便是,尽情提出不触及对方底线的要求,是以让大腿主人有全然的被信任感。虽然一开始会出现反抗,当长久之后,便能产生一种叫做习惯的毛病。
她当然不会得寸进尺,只不过将预先设想好的故事,给恒芜仙尊讲述了一遍。而后拉虎皮扯大旗,以烈火和焚天,是神兽一族遗失多年的后代为由,让他帮忙联系良未白,再为四人想办法入仙籍罢了。
她自然也能为他们私录仙籍,但想要以后光明正大的出来现身,那样的方法,还是经不起推敲的。她自己也就罢了,不私录仙籍,根本见不得人,连恒芜和良未白也骗不过。
要是全都这样来,那就会漏洞百出。
不出梅筱乐所料,恒芜仙尊虽然不是善茬,顶着一张憨厚脸,竟干扮猪吃虎的事,但面对她这样的无耻之徒,最终还是败下了阵来。
关键是,正如焚天所说,恒芜并没有太过意外,当即就信了,只是提醒梅筱乐,烈火和焚天若有族人找来,他必然不会阻拦,让她做好与之分离的准备。
而沧溟和小香,在聚仙阁中时,梅筱乐就跟他们,都解除了主仆契约,重新签订了平等契约。就似当初东华与焚天签订的那个一般,是进入仙界之后,她才偶然得知的。
这契约就似歃血为盟,是最古老的一种契约形式,多在百族昌盛时期,异族之间缔结契约兄弟之时来用。
传到如今,这契约也都为好友之间,一种不会互相背叛的保证。
效力自然不如主仆契约,和心魔誓言那样严苛,但作为守口如瓶的保障,对于梅筱乐他们来说,已经算是足够了。
如此一来,他们二人的仙籍,也就可以独立记录,不用再录入梅筱乐的仙籍之中,以免日后有个万一,追查起来,一牵连就是一大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