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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留了他父母如今住的那一栋。

合约是早就拧好了的,时笙来,只需要签个字。

季予南指着合约上的其中一条公事公办的对时笙道:“这套房产是季氏成立之前买下的,我留下了,其余转入你名下的资产都写在合同上,你看一下,如果没问题,就签字吧。”

律师含笑的看着她,见她久久没有拿笔的意思,有几分惊讶的问道:“时小姐,是有什么疑虑吗?季先生说了,如果您有什么不满意,他会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抱歉,我有些事想单独和季先生说。”

“ok,我出去喝杯咖啡。”

律师很有风度的起身离开了,关门时,他的目光朝时笙扫了过来。

似乎只是无意识,又似乎,是别有意味。

时笙想,那人估计心里正在鄙夷她傻,遇到这么个冤大头,不喜笑颜开的赶紧签字,还谈什么啊。

办公室里只剩季予南和时笙两个人。

“你想谈什么?”

季予南的神色一直很寡淡,此刻也是一样。

时笙将桌上已经摊开的文件夹推了回去,“属于我父母的,我已经拿回来了,只是当时的行为并不光彩,你如果真要还,就正式把那东西送给我吧,其余的,我不需要。”

虽然当初是因为父亲投入的那笔钱才让季氏起死回生,但他除了付出钱,其实并没有花一分一毫的心思在上面。

做到今天这一步,不得不承认,是季时亦一手将季氏重新发展起来的。

她了解父亲的为人,如果他在世,也不会要这些东西。

并非她清高矫情,如果母亲还在,她会毫不犹豫的收下。

但她现在,已经不需要大量用钱了,季氏在她手中,也撑不过一个月。

就像季予南说的,季氏对她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看着它,她便会想起记忆中容貌已经模糊的父母,人的记忆都是脆弱且健忘的,时间久了,再亲的人,也会慢慢淡忘。

总要有些契机,才能一辈子深刻的记住。

季氏,就是她记住他们的契机。

季予南抿唇不语。

时笙:“如果你实在觉得亏欠,就写张凭据,让我可以随时去财务部支钱。”

“为什么?”

时笙蹙着眉,不太耐烦的说道:“我去季氏支钱,再多也不可能将你整个家底子都掏了,你既然都决定全部转入我名下了,还计较我去财务部支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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