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梅当然没想到,自己一番话给余庆那么大的改变动力。
她只是没料到,余庆这么大的人了,一直畏畏缩缩的,所以过去在学校里,大家都很看不起他。
虽然他家也住在半山,算是豪门。
余家有三个兄弟,老大在美国,老二和老三都在香江,由于父母还在世,所以还没有分家,一家人都是住在一起的。
老大余保恩有三个孩子,二男一女。
老二余长恩有五个子女,两男三女,余庆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因为孩子多,又是老么,所以余庆并没有受到大家的照顾,反而因为一些原因,养成了他胆小懦弱的性格。
等家里人发觉他性格不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纠正了,只能随他去了。
但余庆自己内心省得,不要把在外面受到的委屈告诉家里人,他觉得自己受一点委屈不要紧,家里人若是为了给自己出头,得罪了人就不好了。
所有被欺负的孩子都是善良的,余庆也不例外。
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契机。
那天在董素家的经历,或许就是这个契机,让余庆彻底清醒了。
再加上腊梅慨然出手相助,余庆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过去,从没有人给他指过一条可以拯救自己的路,他也就顺其自然地烂下去。
但现在既然有一条明路,而且他试过了,感觉还可以,余庆就下决心要改变自己。
从那件事过后大约三个月,余庆一直坚持体育锻炼,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整个人的精神气质和面貌体型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以前穿衣服,身上没有肌肉,干瘪瘪的,像纸片人,一看就很好欺负,脱了衣服更不能看,惨白的皮肤,肋骨一根一根,十分明显,让人生不起好感。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通过健身,慢慢膨胀出来的肌肉将校服撑了起来,整个人神气变得精神了。
余庆已经考上了港大的研究生,而路易斯则留级一年,所以新学期他们又在港大不期而遇了。
港大食堂里,吃饭的学生很多,路易斯看到余庆,余庆却没有看到他,兀自端着餐盘找着座位。
或许是因为余庆走路不再躬腰缩背,所以竟然有几分气宇轩昂的味道。
路易斯看着自己手下败将竟然有些趾高气昂的架势,心头浮起一阵疑惑,他原本用眼光示意余庆把菜拿给他享用,但是余庆确实没有注意到,掠过路易斯就向别的桌子走去。
路易斯火了,尤其是身旁还有一堆狐朋狗友,余庆竟然敢这么看扁他,于是他顺势抬起一脚,想要绊倒余庆,让他跌个狗吃屎。
不曾想,余庆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反应十分机敏,正专注的走路间,他突然间眼角余光瞥见一条腿向他扫来,余庆灵活地一闪,避过这一腿。
待余庆定晴一看,想要对他使坏的,不是路易斯是谁?
乍一看到路易斯,过去根深蒂固的畏惧之感油然而生,余庆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略显惊慌的表情。
路易斯原本还奇怪余庆是不是傍上了什么靠山,竟然敢不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看见了余庆畏惧的表情,心中一定,心想余庆还是那个余庆,依然是过去被自己欺负的软蛋。
路易斯不客气的说:“喂,余庆,快把你的菜端来给我享用。”
路易斯当然不缺这盘买菜的钱,但是他要的是欺负余庆的快感。
没想到,余庆不客气地说:“凭什么呀?你自己没有钱吗?家里要破产了吗?连一盘菜都吃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