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号中午,在蓉城熊猫基地附近的酒店醒来,冷欢欢一边打开手机播放音乐,一边哼着歌洗漱,元气满满地开启了自己愉快的一天。
按照电竞人的作息习惯,她和林俞知九月二号凌晨一点到达蓉城,三点钟睡觉,原计划十一点起床,可十点钟她就醒了。
在昨晚带过来的行李里翻找一圈,挑拣出一身套装,以及一双单鞋,穿戴完毕之后她去隔壁敲林俞知的房门。
林俞知刚刚起床换完衣服,开了门,很快注意到了她一身可爱的草绿色小熊套装和配套的鞋子,眼睛一亮,笑着问她:“你什么时候买的新衣服?”
“之前决定看熊猫的时候,淘宝上买的。好看吧?”
“好看。”
冷欢欢看他刚起床的样子,又问:“你还没洗漱吗?”
“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一边说着,林俞知一边进了卫生间,“你怎么起这么早?看熊猫这么兴奋吗?”
“是啊,超级兴奋。”说着,冷欢欢倚靠在卫生间门框上看他刷牙。
其实也不只是看熊猫,约会这件事也挺让人兴奋的。
帅气的男朋友很符合冷欢欢的心意,冷欢欢盯着他看怎么也看不腻。
而林俞知快速地刷牙洗脸完毕,在冷欢欢脸上亲了一口,“别看了,下面的场景少儿不宜。”
想起来他刚起来可能还没上厕所,冷欢欢面红耳赤离开卫生间。等他关上门,她才反应过来,什么少儿不宜嘛,她又不是小孩子了。
冷欢欢在其他地方的动物园里自然见过熊猫,只不过,哪儿的动物园都没有熊猫基地这样的数量和规模,更别提还在喝盆盆奶的熊猫幼崽。
今天绝大多数的事情都符合冷欢欢的希冀——工作日较少的人流、忽然降温的天气、活泼好动的熊猫们。只除了一点——新鞋子好看虽好看,穿着却磨脚。
人到了熊猫基地内,她才后知后觉发现这点。不想扫自己的兴,也不想扫林俞知的兴,她一路上忍着脚上的不适逛完了所有景点。
准备出园的时候,双脚不协调的动作还是让林俞知发现了端倪。
他也直接察觉出了问题的根源,“你鞋子不合脚?”
冷欢欢摇摇头,“合脚。”
林俞知:“那你鞋子脱了给我看一下。”
……
脱是不可能脱给他看的,事已至此,冷欢欢只能委婉道:“就只有一丢丢不合脚,脚后跟磨破了点皮。”
听到这里,林俞知看了眼天色。
此时天已经黑了,离出园却还有些距离,穿着不合脚的鞋走完剩下的路显然是种折磨。
于是,他看向冷欢欢,“我背你。”
冷欢欢看着这电竞少年的单薄身板,摇了摇头——这个人虽然说不上多瘦吧,但显然也谈不上强壮。
“其实也没几步路了。”说着,为展示自己确实并没受什么伤,她又忍痛向前走了几步,边走边说:“我又不娇贵,我经常这样走。”
林俞知很明白冷欢欢的性格——中二少女将梦想看得很重,对自己的身体总不爱惜。
可林俞知很爱惜她,他疾走两步拉住了冷欢欢,“你的坚强用在别的地方就可以了,在生活上,娇贵一些也没关系。”
没能拗得过林俞知,五分钟后,冷欢欢还是任由林俞知背着,找了条僻静小道独自出园。
熊猫基地在依山傍水的郊外,此时,四野万籁俱寂,耳畔凉风习习,冷欢欢感受着林俞知单薄却坚毅的骨架,清爽却温热的皮肤,有一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们俩在相互依靠着前行。
她手臂圈住的这个人,曾经是她最严肃的导师,是她最默契的伙伴,现在也是她最真诚的恋人。
她的手抚摸上林俞知的脖颈,心底不知为什么生出一种吃掉他的冲动。这冲动蛊惑着她,使她在林俞知脖子上轻轻咬了一口。
这一口的力量,与其说咬,更像是亲吻。林俞知手臂僵了一下,转头看她,“你……”
冷欢欢不知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只能不着边际地冒出一句:“嘿嘿,我是吸血鬼。”
吸血鬼?亏你想得出来。
林俞知这样想着,回过头时唇角带着笑,“那你吸到血没有?”
冷欢欢:“没呢,我就轻轻咬了一口,又没咬破……”
林俞知:“那你再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