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他才明白自已确实是刀子扎上了,电光照射在他惨白的脸上,紧接着萝卜丝便扑通一声从椅子上摔在地板上,全身一身抽搐,死了。
苗苗见方奇还真把萝卜丝给扎死了,瞅瞅倒在地上家伙,说道:“你搞什么啊,吓唬他也不用这样吧,快把他弄活吧。”
方奇上前用脚拨开卧倒的死尸,手一捻亮出一团蓝色火焰,伸手握住刀柄轻轻拔下来,又在他胸口隔空抚摸了一阵子,拿着带血的刀子抽打他的脸:“嘿,嘿,萝卜丝,快醒醒吧,再不起来,肉也吃不上了。”
好半天,萝卜丝才睁开眼睛,不相信似的瞅瞅他,揉揉眼在身上乱摸,摸到胸口上的伤口,拨开扎破的衣服,只见上面还有道斩新的疤痕,往下一按,还疼的叫唤一声。可是竟然没死,一骨碌爬起来,一脸懵逼表情:“我还没死?”
方奇坐回到桌子跟前:“是啊,你没死,我又把你救了。”可是萝卜丝还是一副不置信的样子,“大爷,你的刀……你是魔法师?”方奇不耐烦道:“你小子还不信,是吧?说吧,怎么样,你才相信。”
萝卜丝想了半天,从身上取出一串铜钱,心说自已的东西,你总不能作假吧。“大爷,你知道这钱是打哪来的?”方奇两眼一瞟那串铜钱,“狗日的,你抢了人家的钱,还敢显摆!”
萝卜丝吓了一跳,这钱确实是他从一个卖骆驼的老农民手里抢来的,这回他真的信了。就算是魔法师也未必能猜测到他干过的坏事吧。赶紧施礼:“爷,我信您呢,我全信了。您说,真要是找到金银,也能分我?”
这货即便是死了,也会死死攥着金子不会撒手的,这样的人方奇很喜欢。无欲无求的人最难对付,不是有句话说“无欲则刚”嘛。
“当然,我说话算数,金银你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方奇还想说自已不会要金银财宝的,可又一想这话说出来谁信啊。
“嘿嘿,那就好那就好。”萝卜丝思想包袱一去,终于能放开手脚不再拘束,拎起铜酒壶给他们倒上酒,“我给两位爷带路,你们带我分金银,嘿嘿,感情好。”
苗苗喝着酒说:“你这么贪婪的人,鬼见了你都害怕。”萝卜丝不以为然,继续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边吃喝一边跟他们说他们怎么想办法进去。
听了这小子的坏点子,方奇就知道还真是找对人了。
人人都知道越是把守森严的地方,肯定金银财宝多的数不胜数,别说开罗城的歪毛淘气很久前就打歪主意,就是远近的山匪海盗也把盗取帝王陵当作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