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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打火机四(2 / 2)

余真的婚结得确实是有些早。是她大学同学里最早的一个。

她果然考上了一所遥远的大学,离家两千里。她感谢这遥远。这遥远使她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让往昔认识她的人谁也认不出来,包括她自己。也包括董克。当年董克和她考到了一个城市,他的学校与她的学校平行隔着三条街。他常来。开始是找她。她对他仍是冷冰冰的,毫无松动。不知怎的他便在她的学校结交了一些朋友。他和那些朋友频繁地走动着,她便不得不皱着眉头偶尔碰到他。他的个子已经很高了,人也长得比以前俊朗,可她还是不想看到他。他这么跟着她,让她不安。尤其他曾经还是“九英党”的成员——她最引以为耻的,最想深深埋葬的,一段经历。她宁可他们都是全新的。这碰面总是让全新的感觉有些磕巴。好在后来董克也很知趣,和她见着的时候,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回忆起来,最常说的无非这几句:

“最近怎么样?”

“好。你呢?”

“我也好。”

余真越来越顺利地朝自己的想象靠近: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穿“淑女屋”“素衣坊”风格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上常常缀着蕾丝花边和皱绉纱。见人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最生气时也只是用手端着下巴,绝无恶声。她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细腻体贴,诚挚可靠,能迅速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两年前丈夫去新疆旅游,带回来一个有趣的玩意儿:三只猴子,一只捂着眼睛,一只捂着嘴巴,一只捂着耳朵。丈夫说新疆人解释这三只猴子的意思分别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它们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大学时代。她绝对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自己就可以做到,其他两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如果实在看到了不该看的,听到了不该听的,她会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的眼神表示着无辜,让对方收敛或羞愧。

没办法。她只有这样。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在强暴她身体的同时也强暴了她对这个世界的勃勃野心和自信。在这之前,她一直排斥自己是个女人。她讨厌例假,讨厌乳房悄悄鼓起,讨厌下身的蜷曲体毛,讨厌长长的不好收拾的头发,讨厌鲜花,讨厌手帕……讨厌女人的琐屑、细腻、拐弯抹角和闲言碎语。她本能地觉得男人更简单,更爽气,更酷烈,更过瘾。她有意无意地向男人积极靠拢着,觉得男人的方式更接近于她的理想生活。

但是,她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对她做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做的一切——她终于明白,他在她头上最后的那个轻轻的抚摸带走了什么。他把她贴在身体表面的男儿气全部撕走了。此后,她所有的努力方向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努力方向,她所有的未来生活都只是一个最最普通女人的未来生活,不,实际上她还不如一个普通女人。她的起点比她们低。她被强暴过,她身体的记忆和心的记忆有着致命的疼痛。她从离地一米的墙头一下子跌到了低地一米的坑里。她需要做的,只是爬到地面上。

四年的时间,她预备让自己在领到大学毕业证的同时,也领到一个经典女孩的毕业证。她确信自己做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很出色。唯一和别的女孩不同的是:她从不接受一个男孩子的单独约会。对青春情事漠然置之。

也有对她好的男生,都被她拒绝了,一个接一个。交往略深些,那些男生总是忍不住要动手动脚,一看他们的样子她就心烦。冷眼看着他们蝴蝶般又飞向别的女生,她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他们不厌其烦玩耍着的各种恋爱游戏,都是小孩子的过家家,和她无关。她觉得自己仿佛一个老祖母,一下子从十六岁蹦到了六十岁。一切都毫无意义,一切都遥不可及——也根本不想及。

曾收到一个男生写的情书,是所有情书里最打动她的一封。他写得很温和,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水波氤氲的亲切气息。他说他留意她很长时间了,虽然她经常孤独沉默,对男生拒之千里,但在他眼里她依然是最具吸引力的一个。他说喧哗者往往华而不实,黯淡者往往满怀珠宝。他觉得她的沉默有一种神秘的疼痛。如果她经历了什么创伤,他愿意为她清洗伤口,也愿意为她抚平伤痕。

这封冒失而又真诚,幼稚而又善良的情书让她的心颤了一颤。但很快就静止了。后来,她只有冷笑:她的创伤,她的疼痛,只是她的。他背不起。她不要他背。而且,她有创伤么?不,没有。也没有疼痛。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如流行的性产品广告语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拒绝一切形式的悲悯,哪怕是以爱情的名义。

她来到校外的精品店里,买了一只水晶幸运瓶,把那封情书撕碎,放在瓶子里。过了三天,那个男生打电话约她,她来到他的面前,把瓶子举起来,隔着瓶子里的碎屑,她看到他惊恐的脸。

她伤害了他。她只有这样。她不伤害他,他就有可能伤害她。没人教她,但她自己明白: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从来都是最不大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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