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开始就能冷漠一点,把丑话都在说前面,或许也不会一错再错,以至于不可收拾。
秦意欢之所以能够下定决心,抛下矜持主动出击,当然不会是因为傻。她想着,自己并不算自作多情,他也有很多有意无意的温柔,才会让人日渐沉沦。
大理昼夜温差颇大,又正好撞上旅游高峰,刚落地的那个晚上,秦意欢穿着件裙子在人群里冲撞。
上官于行细心地把自己外套披在她身上,不动声色环住她肩膀,轻易将人群都隔在外面。
也许他天生风流眼,看谁都含情,生性多体贴,对谁都温柔。不必用心也记得住她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无需琢磨也知道她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
但有时候动心只一瞬,一瞬即一生。就是这些无足轻重的微小细节,慢慢积累起来,让她觉得这个男人是善良且温柔的,只不过不善于言语的表达而已。
巧舌如簧是工作,生活中她不需要很多甜言蜜语。
女人的敏感与生俱来,秦意欢当然也感觉得到,他心里住着一个什么人。这无可厚非,至少证明他深情专一。
可与她而言,难免有种芥蒂,至少到目前为止,会觉得他的“喜欢睡她”依然多过“喜欢她”。
一个男人喜欢和一个女人睡觉,这本身没有错。但男人首先要搞清楚,你是要睡一天,还是一辈子。女人也要分得请,男人是为了爱你,还是为了睡你。
先做love再谈爱的行事方式,太过简单直接,逻辑性不强,也许有成功的例子,可实际上还是不适合普及的,它对人性的要求太高。
少不了患得患失,但她不想自己表露出来。人这一生能有几次豁出身家去争取什么,她不愿意刚开始就放弃。
时间总会荡平一切的,在他身边的是她,新人换旧人,总不会太难吧。
先动心的人先妥协,而一次妥协,往往就次次妥协。明明不是多喜欢这些热闹场合的人,却还是开始跟着他浪迹酒吧歌厅。
不是所有人都能靠这些活动解放天性,秦意欢就只觉得是往自己脸上套了张面具。她很少去蹦迪,偶尔被拉出去唱一首歌。
最常做的事情是坐在舞池边上看着大家,两杯酒能混一整场。她酒量不好,两杯过后基本就得上官于行搀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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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趟洗手间的功夫,一回来正撞见上官于行面前站着个小姑娘。长发及腰,唇红齿白,秦意欢作为一个女孩,也忍不住要夸好看。
姑娘神态可爱,侧身倚着桌面,声音俏皮又婉转,带着让人难以拒绝的吸引力。
“帅哥!请问你是一个人吗?”
“不好意思哦,妹妹,这个人是我的。”
秦意欢喝酒容易上头,一杯下肚开始胡言乱语,两颗棒棒糖就能跟着人走,乖巧到冒傻气。
今天不知道哪儿来的气性,倒学会没皮没脸。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从背后一把搂住他,气呼呼推开那姑娘,把两个人都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