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自是一行大罪,但不该记在如今的这位福王头上。”
“那就说如今的这位福王。崇祯十四年,老福王死在李自成手里,剐尸与鹿肉同煮,置酒大会,号为‘福禄酒’。老父如此惨死,而福王竟忍心远避,还在离乱热孝之中,纳民女为妾!”
“这,”史可法摇头叹息,“太难了!”
“还有五不可立。第一,车驾存亡,传闻不一,虽有殉国煤山之说,到底不曾有人亲见。第二,果然皇帝殉了社稷,还有太子监国。第三,如今要立中兴之主,不必以伦序而定。第四,立君不当,大失民心。第五,怕有一班小人以拥立福王之功为要挟,霸持国政,岂还有恢复中原之望?”
“世兄高见,谋虑深远。”史可法深深点头,“等南都会议,我一定照世兄的话来主张。”
南京清议堂会议,都认为由崧有七不可立:一是贪;二是淫;三是酗酒;四是不孝;五是虐待属下;六是不读书;七是在藩时曾违反祖制,干预地方政务。
决定的原则是,立贤重于立亲,要推戴潞王常淓继位。史可法亦表同意。但是,凤阳总督马士英,以阮大铖为谋主,联络“江淮四镇”——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发兵将福王由崧送到仪征。史可法因为大难当前,不愿内部先有裂痕,勉强接纳了既成的事实。
福王接承大统,定年号为“弘光”。史可法以及拥立潞王常淓一派的高弘图、姜日广,虽都做了东阁大学士,但薰莸不能同器,马士英大权在握,听信阮大铖的指使,将史可法排挤到扬州去督师,于是便有人批评,说是“秦桧留之在朝,李纲驱之在外”。
不久,阮大铖做了兵部尚书,第一件事就是为阉党翻案,打击东林。周镳和雷演祚下狱被难。吴次尾、陈定生纷纷走避。侯方域当然也无法到南京来看香君,一践“中秋”之约。
而宫中,正如东阁大学士王铎,奉弘光帝敕令所选的那副楹联:“万事不如杯在手,人生几见月当头”,得乐且乐,真个笙歌彻夜,不知一江之隔,烽火连天,饿殍载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