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之后,清晨,细雨蒙蒙下着,天地间的一切都笼罩上了一层薄纱,亦真亦幻飘渺无穷。
俗话说的好,斜风细雨不须归,这句话不仅仅对乐在山水之中的渔人有效,对于迫切追求最大利益的商人们自然就更为有效了。
微风扬起,细细的雨水在绿草的掩映下仿佛美人轻轻挥动的纱巾,又仿佛九天仙子摇曳的裙摆,轻轻拂过路人的脸颊,掀开草帽,显露出那一张张被人世间各种欲望所充斥的脸庞,这些脸庞有的年轻尚充满了些许稚气,有的已经年逾花甲,脸上布满了人生的年轮。
众人有骑着马的武人,亦有赶着马车的商队,不到早上四更天的时候,这冥灵城通往楸木河方向的大道上便挤满了人。
车琳琳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此时何家小店前可不就是这样一幅繁盛的景象吗?
老板何胜从老爹手中继承来这家郊外的店铺已经有三十多年,这还是他第一次碰到这种热闹的场景,忍不住便有些心中雀雀,斜倚在破败的门房旁卖力的挺着她那早已超出了常人规模的胸。
哦,到这里似乎还没有说起过,这何胜其实是个女子,一个自己掌控店铺三十多年,却让丈夫心甘情愿跑堂的超级猛人。
“这里距离冥灵城还有多少距离?”
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中年骑士从马上跳下,左右看看,忍不住皱紧了眉头,可还是迈步走向了早已经满眼放光的何老板。
“还有不到二十里路,客官这是从远方来的吧?看这马儿,啧啧,多好的蹄子,真是一匹好马,可惜就是累得够呛。”
何胜连忙抢上前去,努力挺着胸脯,脸上更是泛起夸张的笑容来,努力想要模仿出在城中看到的那些烟花女子的神情,可很快她便从骑士不耐烦的神情中放弃了这一招,改为从马儿着手。
可很快,何胜又失算了,这匹看上去威武不凡价值绝对百金的良驹竟然也不是骑士在意的对象,若是以前,何胜估计除了肚里暗骂外,就只能放弃这一单大生意了,毕竟这种怪人可非常稀少,碰到了也只能怨自己倒霉。可这几天下来,这种人她却见到了许多。
因此何胜又咧着大嘴笑了声,说着:“客观您一路辛苦了,不如到小店这歇歇脚,小店虽然不起眼,可着实有些山野风味,更有着陈年老酒。在我们这小店中可是天南海北的人都有,若是冥灵城里有什么风吹草动,这里总会有人知道,您是不知道,最近几天可是热闹了,大伙都在谈论冥灵城里的事呢!”
说到这,何胜果见骑士的眉头渐渐松了起来,顿时趁热打铁的嚷嚷着:“死鬼老九,客人都在门口站了多大一会了,你个老不死的还死在屋里不出来,难道让老子亲自去请你?不要婆妈,快些将这马儿迁到后院去,捡最嫩的草喂了。”
接着,便见屋中冲出一个驼背老头来,也不顾骑士在旁,上前径直将马儿牵了,一溜烟的转到院落之后。
到了这里骑士知道再不进去也不行了,不过他本就有此意,现在倒也并不恼怒,即在何胜的引领下进了这个简陋的小店。
这个时间里,小店中却做的满满当当的,一众打扮显眼的江湖汉子正在大吃大喝,旁边几桌打扮文雅的商队中人时不时的低声交谈几句。
不过这些只不过是掩饰,骑士注意到,几乎酒楼中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都放到了最中央的一张桌子上,此时桌子一方坐着一男一女,俱皆是青衣打扮。
男子面貌普通,皮肤有些古铜之色不过却并不明显,整体看去非常普通,扔在人堆中也绝对找不到,可再一看却会让人心头一亮,瞬间就会和其他人分别开来,此人的精气神可着实充足。
男子身旁的女子身形婀娜,头戴五彩斗笠,从帽檐上垂下薄薄轻纱将脸庞盖住了,不过只从其袖口边上露出的一截玉白色的手臂来看,此女的容貌必定不俗。
在二人的对面位置则是坐了三个武生打扮的江湖人,三人旁边坐着一个大口喝酒吃肉的胖子,此时众人的注意力便都集中到了这胖子的身上。
“要说那一日,宇大小姐抛绣球招亲,为什么别的不去就往那个不起眼的人身上去呢?这里面就有个典故了,恐怕那个人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宇家庄的覆灭与他脱不了干系,可惜宇大小姐如此仙姿,竟然未来得及彻底绽放便提前凋零了。”
胖子一开口,骑士的注意力登时被吸引了过去,与之相比,那不知道长相的女人根本就不值得关注了。
“快些讲,不要卖关子了,奶奶的,好酒好肉可是给你管饱了,你还待怎样?若是再不讲,老子就送你去见宇大小姐。”
有的江湖豪客忍不住暴怒拍桌。
“胖子快些,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宇大小姐即使活着,难道你就能让他绽放不成?快些讲,我等还要去行商呢!”
这是商队中文雅的账房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