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新娘要有伴郎和伴娘的,雪瑶找不到曾经的朋友林依晨,而报社里以前那些同事都说狗仔,所以她自己就没有找伴娘。
还是南宫轩找的他的朋友做柳成君做的伴郎,又因为柳成君还没有女朋友,于是就让婚庆公司安排的伴娘。
化妆师也是婚庆公司派来的,想必是经常给新娘化妆的缘故,雪瑶那苍白中略带蜡黄的脸在她的神奇妙手下,居然能泛出红晕来,而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漂亮极了。
雪瑶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打趣的对化妆师说了一声:
“听说你们能把母猪画成仙女,我看着句话水分不是很大。”
“哈哈哈,”
化妆师笑了起来,
“夏小姐这话说的,我记得三年前,夏小姐还曾经让我把你画得跟母猪有得一比呢,现在你可真正的是仙女了,而不是画出来的。”
“三年前?”
雪瑶楞了一下,然后看着眼前的化妆师,有些疑惑的问:
“三年前你认识我吗?”
“认识啊,三年前,我在一间小小的化妆间上班,夏小姐不是来找人化妆,说化妆得越难看越俗气越好吗?当时老板就把我派给了你。”
化妆师笑着提醒她。
“你可以先走了,”
雪瑶的脸当时就冷了下来,用手指了一下门口,示意这个化妆师快点离开这里。
化妆师也是懂得察言观色的,看雪瑶一脸的不高兴,也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不过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化妆师,得罪不起有钱的主,还是感觉溜吧。
化妆师刚走出新娘房门口,雪瑶就猛地把门给关上,然后迅速的落锁,整个人浑身无力的靠在门背上。
该死的化妆师,她怎么就这么倒霉,三年后结个婚,居然还会遇到当初那个小小的化妆间里的一个初出茅庐的化妆师呢?
她用手死死的按住自己的胸口,痛,是真的痛,时隔三年之久,三年前的那一天的事情,依然还是让她觉得痛得钻心。
她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应该忘记了才是的。
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经过这化妆师的提醒,那一天所经历的一切,又那么清晰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母亲在医院里急需要钱手术,家里已经穷的没有分文,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终于打听到那猪狗不如的畜生蔡振华的家,然后找了过去。
当时的她,多么的傻,多么的天真,居然相信了蔡振华和他的老婆,真的就替蔡月琴去和台湾的御爷进行所谓的结婚。
其实去之前,她依然知道,那和送死差不多,可是,为了病床上的母亲,她依然毫不犹豫的前往,只为了救自己母亲一命。
那晚酒店的一切依然让她想起来就心碎万分,那夜所谓的御爷准备的哪里是什么新婚夜?明明就是一个羞辱夜。
她依然记得那房间里的几个流浪汉,依然记得那几只肮脏的手,依然记得那害人的春药,依然记得南宫御的所作所为……
他答应过她,那一晚之后,他们再无交集,她也信了,然而,A市所谓的御爷,其实是和蔡振华一样的猪狗不如的男人。
那样屈辱的一夜,她没有换回母亲的生命,只是换了母亲冰冷的身体,那样屈辱的一夜,南宫御没有和她毫无瓜葛,一年后,她却被迫成了他手里的一枚棋子。
还好,那一场浩劫终于过去了,现在,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人同时也是爱自己的人,她要和南宫轩走进婚姻的殿堂了。
主啊,赐我幸福吧,我要幸福,永远的幸福!
雪瑶想到这里,深深的吸了口气,看着镜子里明媚皓齿的自己,用手稍稍的拍了一下滚烫的脸颊,想到马上就要和南宫轩结婚了,她的心情居然开始期待起来。
礼服是大红色的旗袍,这是雪瑶决定的,她记得以前妈妈经常念叨着,如果要结婚,还是不要穿什么婚纱了,应该穿唐装或者穿旗袍。
婚纱是白色的,在传统的中国人心目中,白色都是丧事,所以雪瑶坚持不用白色,而是要用红色,南宫轩爱她,也就什么都依着她。雪瑶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然后把旗袍小心翼翼的穿在身上,朱红色的旗袍上绣着龙凤呈祥,开叉开到大腿中部,把夏雪瑶修长白皙的腿完美无瑕的显露出来,和红色的旗袍相映成辉,看上去分外的端庄
。而她那化妆过的脸在这件红色旗袍的映衬下,显得愈发的娇艳欲滴,明媚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