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喜欢的笔是铅笔,因为铅笔写错了可以擦掉重新写,然后就是圆珠笔,她觉得方便,便宜,那圆圆的笔芯转动起来也流利。
不喜欢钢笔,因为钢笔写几天要吸墨水,当然,最最重要的原因是钢笔太贵,墨水也不便宜。
而最最不喜欢的,当然就是毛笔了,所以,她和这基本上是绝缘体,长这么大,她就没有用毛笔写过字。
好吧,没有吃过猪肉总见过猪爬吧,没有写过毛笔字,可是也曾看过几部古装剧,里面的人用毛笔写字的姿势她还是马马虎虎记得的。
然而,真的按照电视里那样拿毛笔写字,她发现自己写的字自己几乎都不认识,而最重要的是,她这样写字手很累。
最终,她放弃了这样拿毛笔写字的办法,改用拿圆珠笔一样的方法,其实也能写字,只是写得没圆珠笔那么好看,不过比刚开始写的要好看,关键是快了不少。
30遍家规,这可不是说来玩的,雪瑶在佛堂里抄写了整整一个星期,而这一个星期,她都没有走出佛堂去,就是吃饭都是阿英从外边的窗口给她递进来的。
所幸的是,南宫家对列祖列宗照顾得很周到,所以这个地方和《还珠格格》里紫薇和小燕子所呆过的暗房比起来,还是要好多了,至少没有蚊虫臭虫什么的,当然,这也全靠了那没有断过的檀香。
当然,佛堂毕竟是佛堂,和自己住的房间不能比,这里虽然没有蚊虫叮咬,同样也没有床和被子。
床和被子是奢侈品,其实这里连一把椅子一条凳子都没有,雪瑶抄写家规,都是站在供桌前面,站累了,也就只能跪在供桌前面。
而站和跪,都是不能长久坚持的事情,所以,雪瑶抄写这个家规就并不轻松,完全相当于受酷刑一般。
一个星期没日没夜的抄写,总算抄写完了,经过林瑞香的检查,然后第八天雪瑶才被放出来。
雪瑶这30遍的家规没有白抄写,她几乎把南宫家的家规都给背出来了,而她也终于明白,所谓的家规,其实主要是针对女人设计的,规定男人的很少很少。
雪瑶走出佛堂,整个人是苍白而有憔悴,因为这七天用毛笔写字几乎是酷刑,跟遭罪没什么区别。
林瑞香看着她这个样子,装模作样的说:
“哎,夏雪瑶,在南宫家,儿媳妇都是要受家规的约束的,你如果受不了家规,完全可以和御儿离婚,我们南宫家不强留你。”
雪瑶苦笑了一下,离婚?
她倒是想,关键是南宫御,他会答应吗?
肯定不会,这一点她是知道的。
因为南宫御绝对不想娶孟丛云,他之所以那么匆忙的和她签结婚契约,就是为了躲避娶孟丛云。而她的命掌握在南宫御的手里,所以,她没有办法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