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雅赶紧笑着说:“我还有点事,那个建东今晚你洗碗。红英你跟我来一下。”
“哦。”沈红英解下围裙跟着余思雅进了屋。
余思雅坐在床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你也坐,咱们坐下说话。那个你的月经来了吧?”
沈红英支支吾吾的,小脸蛋红了起来:“嫂子,你,你怎么问这个?”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这意味着红英已经长大了。”余思雅温和地说道。16岁才来月经,说明她发育比较慢,估计还是跟这个时代的人缺少营养有关。
沈红英这才不好意思地说:“来了,上上个月来的,我当时吓坏了,还是香香告诉我的。”
“那就好,来了月经意味着你长大了。你们年轻男女生在一块儿,时间长了很容易互生好感,你们学校应该有人处对象吧?”余思雅又问。
沈红英慌张地点了点头,声若蚊蚋:“有的。”
“谈恋爱没什么,但你们现在还小,有更重要的责任,我希望你们能发乎情止乎礼。”余思雅委婉地说。
但沈红英没听懂,只是一个劲儿的强调:“嫂子,我不会谈恋爱的,你放心吧。”
怎么放心,小姑娘越长越漂亮,年后她跟沈建东就要去省城了,也没法时时刻刻照应她们,万一被不良居心的男人给引诱了怎么办?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她得教小姑娘怎么保护好自己。
没办法,余思雅只能红着脸,认真地跟沈红英科普了一下男女之间是怎么回事,并且告诫她,她现在还小,要上学,要保护好自己,谈恋爱可以,只能谈纯纯的恋爱,不然怀孕就没法上学了。
说到最后,姑嫂两个人脸蛋都红红的,比秋天挂在树上的柿子还红。
“嫂子,我不会的啦,你放心。”沈红英脸红红的,羞得都不敢看余思雅的眼睛。
余思雅知道要给她一点时间消化这些,便说:“你回屋休息吧,对了,在我们走之前,让香香来家里一趟,我也要叮嘱叮嘱她。”
沈红英还有点羞涩,不好意思地说:“不,不用了,我,我会对她说的。”
余思雅看她这副快钻进土里的鸵鸟样,好笑:“你说得清楚吗?还是让我来吧,正好我还有些事要叮嘱香香。”
“好。”沈红英这才没多说什么。
等她走后,余思雅摸了摸发热的脸,养个孩子真不容易,她这还是半路接手呢,其实都不用她管太多了,也有这么多操心的事,更别提从一个奶娃娃养起。
冷静了一会儿,余思雅这才记起自己还没看沈跃的信。她撕开信封,好家伙,他当是写日记吗?厚厚五页信纸,写得慢慢的,絮絮叨叨,什么都讲,有些很枯燥,比如说他们训练,吃什么的,但也有很多有意思的,他们偶尔会去山上猎动物吃。
他们驻地应该在山区,附近有一座大山,山里很多野兔野鸡,甚至还有黑黑的大野猪,偶尔会去猎杀回来打牙祭,打猎的过程非常有意思。前阵子他们就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沈跃讲了猎杀的过程,余思雅才知道原来野猪这么不好杀,好几个人围猎,还得讲策略。
等她津津有味地看完后,顿时有些想笑。沈跃不就是讲他在部队的生活,还有南边的风土人情,自己的好哥们吗?又不是情书,还单独写一封,搞得她被红英姐弟俩取笑。
这个年代的人就是闷骚,明明有很多话要讲,最后啰啰嗦嗦扯一堆,流水账一样没完没了,到信的最后一页似乎还意犹未尽的样子,连信纸的边缘都写上了字,就是不敢写最想说的。
余思雅起了戏谑的心思,提起笔,给他回了一封信,只有一行字:晓看天色暮看云!
沈跃肯定没看过这首诗,他要是去问别人,那就闹大笑话了。让他闷骚,他不敢说,她帮他说嘛。
捂嘴偷笑着将信纸装进了信封里,然后贴上邮票封上。余思雅出去把信封交给沈建东:“回头你们写了信,一块儿给你哥寄过去。”
沈建东提起笔正在回信,哦了一声。
余思雅站在一边问道:“你的回信能看吗?”
沈建东咬着笔杆说:“可以啊,嫂子,你帮我检查一下,我有没有写漏掉的。”
余思雅接过信纸一看,好家伙,不愧是兄弟,沈建东的回信也极尽夸张,洋洋洒洒三页,家里什么事都写上,从他做买卖到沈红英的学习,当然最多的还是关于余思雅的。什么我嫂子考上省大了,年后我就要陪嫂子去省大念书了,还有我嫂子可能干了,帮助好些个考生拿回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还上了省报等等……
“你老写我干什么?”余思雅放下信纸,咳了一声,“多写点你们姐弟俩。”
这么夸她,她挺不好意思的。
沈建东不同意:“我跟红英不写了吗?我们天天就这样,没啥好写的,还是你的事写着比较有意思一点,我哥肯定很想听。我上次写了你的事,他这回给我回了两页信纸呢,不像上回只有一页。”
余思雅不说话了,算了,随他们兄弟去。
——
今年的除夕多了一个人。闫教授这人虽然是刀子嘴豆腐心,不过骨子里很看重传统,因而除夕这天,他竟然一改先前的冷脸,说话也好听了许多。
到了沈家,他上下打量了一圈这院子,挑眉:“你一个大厂长,就住这地方?”
余思雅已经习惯他的说话方式了:“这地方怎么啦?冬暖夏凉,门口还能种菜,院子里要栽上几棵果树,再搭一个葡萄架子,夏天窝在院子里赏月吃西瓜摘葡萄,再来三五好友作陪,你说惬意不惬意?”
闫教授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会享受的。”
“那是,等我买了院子,准备好了葡萄架子,请你来我家摘葡萄赏月。”余思雅笑眯眯地塞了一个土豆给他,然后指了指竹筐里的菜刀,“今天准备年夜饭,大家都要劳动干活,闫教授,你就负责削土豆吧。”
闫教授吹胡子瞪眼:“我可是客人,有你这么对客人的吗?”
余思雅嘿嘿笑了:“我们家是大家都要参与劳动,你就干这个吧。”
说着跑回了灶房帮忙烧火去了。
闫教授摇摇头,收回了目光,嘴角却翘了起来。让他有事做,总比让他在这里干坐着强,哪怕这把年纪了,他也希望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是像个废人一样苟活于世。也许,他应该试着相信余思雅,从这次的高考录取通知书一事,还有给厂子里的工人扫盲,送他们去参加培训,再到村里通电修路,如此桩桩,无不说明,余思雅是个有理想有信念的人。
吃过年夜饭,守岁的时候,闫教授坐在温暖的火盆旁,身边是热腾腾的茶水,面前的盘子里摆放着果干、瓜子花生、水果糖。四周一片静谧,只有不知名的虫子在叫,到了晚上九点多,跑去公社凑热闹看电影的人陆续回家,外面传来了三三两两的脚步声和嬉笑声,如此的宁静安详。
闫教授过了十年来第一个祥和安宁温暖的年。等午夜的鞭炮声响起的时候,他轻声对余思雅说:“我答应你,留在清河鸭!”
余思雅惊讶地望着他。
她一直没提这事就是知道希望不是特别大,省大教授和一个村办企业的职工,两者差异太大了,哪怕她说他们养殖场发展前景非常好,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家全国知名的大企业,但那也是以后的事,谁说得好。
可没想到竟然峰回路转,闫教授自己想通了,什么条件都没提就这么痛快地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