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玲在武川镇住了几天就住够了,她把剩下钱藏在裤子内兜里,给手机关机,包上一件衣服塞在书包里,然后把脸抹脏,背着书包去派出所报案了。
尹景柱的通缉令早都贴出来了,隔壁县派出所也都知道这个案子,所以尹小玲的出现给所有人都吓一跳。
面对警c盘问,尹小玲的解释是:
第一,她是自己离家出走,因为听见父母说要把她送去嫁人,她太害怕了,天一亮马上收拾东西跑了。(所以这件事没来得及写在日记本里,警c也不知道)。
第二,家里的血迹是她被殴打时流出来的,这一点和日记本里被虐待的情节也吻合。
第三,她跑来武川县流浪了好几天,直到看见街上贴着的通缉令,这才跑来求助派出所。
一切说得通,警方核查完立刻联系原县城派出所过来接人。尹小玲在派出所等着的时候,所有几个女民警心疼她的遭遇,还给她拿了面包火腿肠过来,陪她说话劝她不要做傻事,有问题找警c。尹小玲一一答应着。
次日,尹小玲在警车的护送下大摇大摆的回到了尹家,又引来不少邻居探头围观。
不过尹小玲万万没想到回家后会看见这样的一幕。
屋里有个陌生男人,皮肤白身材胖,穿着白色工字背心大裤衩蹲在茶几旁边吃西瓜。他看见警c领着尹小玲进来了,惊讶的西瓜掉在茶几上。
刘秀芝听见动静也从卧室里冲出来,然后看着尹小玲和两个大盖帽目瞪口呆。
“人找回来了。”警c说完了尹小玲回来的大概过程,又训斥刘秀芝几句,“现在包办婚姻犯法的知道么。你这样属于买卖妇女儿童!”
那边警c说什么刘秀芝都啊啊的答应着。最后警c看了赵德全一眼,也没问这人是谁,就要转身走了。
刘秀芝忽然想起个事儿来,上前拽住警c的胳膊追问道,“那尹小玲回来了,是不是说没我老公没杀人啊,那能不能把通缉令啥的撤掉啊——”
“哪儿就没杀人了?你家门口挖出来的女婴你不记得咋的?”警c生气的打断她。
可刘秀芝难以理解,“你也说了那是俩女婴啊,那也不是杀人啊。”
警c气的要命,“女婴不是人,那你儿子也不是人呗?杀你儿子不犯法啊?”
刘秀芝的语气更饱含了质疑,“那咋不犯法,我儿子可是男娃啊!”
警c很震惊的看着她,大概是没见过刘秀芝脑子这么奇怪的女的。
“杀大人小孩都犯法,只要孩子出生了,杀了就犯法,明白没有!”警c最后给她讲了一句就出去了。屋里就剩下他们三个大眼瞪小眼。
最后是尹小玲先开口,她指着赵德全说,“那人是谁啊?”
刘秀芝道,“亲戚,你叫叔。”
尹小玲没叫,直接就进自己屋去了。她那小窝棚还没来得及被拆掉,暂时可以对付对付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