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太阳将山峦照亮。
弯弯曲曲的山涧,在狭长的龙湾峡谷,泛着波光粼粼的光,有鱼偶尔跃上溪面,溅起晶莹的水花。
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背上趴着浑身是血的男人,
男子的步伐走得极其缓慢,像是上面趴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扛着一座山。
趴在男子背上的男人更像是死了过去了一般,一点动静也无。
男子的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手臂上中了枪,身上又多处受伤,没有死已经是命大,就算对方在他的后背咽了气,他也一点不觉得奇怪。
距离农舍已经有一段距离,男子不再往前走。
“大叔,你怎么停了?是走不动了吗?大叔,你这体力不行啊。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么会这么虚?”
背上的“尸体”忽然出声,那效果无异于是诈尸。
男子的身体猛地一跳,慕臻双腿赶紧盘结实了,这才没摔在地上去。
他现在这副身体可脆皮得很,经不起“啪啦”那么一摔的。
男子就是被宋闻均下令,送慕臻出去的那名下属。
宋闻均身边的都是些死士。
宋闻均一个眼神,那名下属就知道慕臻的性命是留不得了。
他没有选在出了农舍就下手,是因为他不确定慕臻到底受了几成的伤。
西南狼王名声在外,即便是受伤,只要还剩一口气,那也是猛兽,是人都怕被猛兽给咬上,给抓伤,自然是要有十足的把握,才动手。
男子背着慕臻走了一段路,因为他的速度极慢,时间像是很长,其实距离农舍根本没有多远。
他刚才故意走得不稳,背上的人也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就以为慕臻多半是已经晕过去了。
这个时候下手,万无一失。
不曾想,对方忽然“诈尸”。
慕臻那张嘴,怼起人来,能把死人都给气活。
才三十岁不到,就被一个看上去比自己也小不了多少的男人一口一句大叔,还被质疑他的体力,“你他妈……”
男子下意识地就要将背后的人给掀翻在地,再一枪崩了对方的脑袋,好回去交差。
“嘭”地一声,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跳下他的后背,手里握着他别在腰间的手枪。
男子的瞳孔倏地放大。
他看见,枪口冒着白色的烟雾。
眉心被子弹射穿,男子的身体直挺挺地倒了下去,鲜血将绿色的草地染红。
西南狼王,果然就算只剩一口气,依然会亮出他的尖锐的牙齿,杀人于无形。
只可惜,这个道理,他知道得太迟,太迟,那句“找死”他将永远也没能有机会说出。
山涧的溪水还在不知疲倦地唱着歌,灌木丛中有树叶簌簌作响。
慕臻对着其中一个半个人高的灌木丛,说了一句,“出来吧。”
半米高的灌木丛中,两个浑身是血的血人从灌木丛中滚了出来。
……
“队长,真的是你!”
“队长!太好了,你还活着!”
“队长,我差点以为以后再用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呜呜……”
袁小源性格很容易紧张。
每次一紧张,就喜欢找人说话,得人安慰跟疏导。
队里就袁小源年纪最小,起初大家看在他是一个新人,又是小盆友的份上,出任务时还安慰安慰几句,后来实在是出任务的次数太多,他们安慰也没什么别的新词了,又不能粗鲁地喊他闭嘴,因为小家伙会哭,哭起来就说自己想妈妈,想家里的大黄狗,想姐姐做的糖醋排骨,想隔壁小姐姐送的板栗烧鸡,总是说到最后,全是吃的。
这让每次出任务都是要么是丛林密地,要么是冰天雪原,不然就是战乱地区,回回都是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队员们集体想揍他。
后来慕臻就给想了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