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苏文的玉(怎么就到了阎肇手上的?)
其实胡小华在火车站混了那么久,一条琏子而已,他应该早就知道,不过是自欺欺人,还想骗陈美兰,让陈美兰相信他过得很好。
他想用这种方式气走陈美兰,让她别追着自己问。
可现在,瞒不下去了!
jim被陈美兰推上车了。
胡小华低头,叭叭的抽着烟。
阎佩衡看陈美兰一直不走,摇下车窗问了句:“美兰,怎么还不走?”
“爸,我和小华再聊会儿,你们先回。”陈美兰说。
自从胡小华离开271,阎佩衡看他一眼都嫌多,但八一食品厂肯定有它的问题,这事儿阎佩衡作为刘司令的下级,不好伸手调查,显然,美兰能治得住胡小华,那就让她问吧。
于是他示意毛秘书先开车,把几个孩子给带走了。
车刚一走,胡小啪的一巴掌,在了自己脸上。
顿了会儿又是一巴掌,啪啪啪连着几个大巴掌,把自己了个晕头转向,继而慢慢蹲下来,蹲到了道牙子上。
陈美兰包里有在路上刚买的健力宝,还没喝,递给了胡小华:“我还没喝过,你要渴就喝一点?”
看来,只有一种情况,发生了什么事情,胡小华心里有愧,没脸面对她。
但不论什么事,直接逼问肯定问不出来,得让胡小华自己说。
要说刘司令夫妻拿他当女婿,陈美兰压根不信,拿一条那么粗俗的,从火车上买来的金琏子当传家宝,证明人家骗他骗的都不走心。
现在是7月,太阳挂在半空,像个火球,下午两点,地面都热的眼看融化,陈美兰为了臭美,穿的高跟鞋,两只脚板给沥青路面烫的几乎要站不住。
还是午休时间,这条街没有铺面,一个人都没有,也没颗树遮挡,太阳曝晒,胡小华额头上的汗珠子迅速的往外冒着,在他眉间聚集,又从眉心流了下来,像两串眼泪似的。
闷了半天,胡小华才说:“嫂子,我刚来那会儿,刘晶晶就特别关注我,总是围着我转,转着转着就喜欢上我了,我能看得出来,她当时是真喜欢我。”
刘晶晶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女孩儿,喜欢成熟男人。
薛鸣放比她大八岁,当初她追的时候也是一样,一开始缠着人家,吵吵闹闹,但后来慢慢的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人家,于是送礼物,找各种机会碰面,继而主动追求,发展成对象关系。
但那只是小女孩的一时冲动,薛鸣放一退伍,西装一脱,刘晶晶立马就跟他翻脸了,陈美兰估计她喜欢胡小华,是因为胡小华个头高,身材好,又难得的,总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原因。
要说薛鸣放满足了刘晶晶的军装梦,那胡小华,就满足了她的西装梦。
她没说话,继续听胡小华说。
“但最近,她嫌弃我年龄大,天天闹着要跟我分手,刘夫人和张向明送了我一条金琏子,说这是家里祖传的,还跟我说让我放心,他们肯定会劝着晶晶,早晚让她跟我结婚。”胡小华又说。
陈美兰倒觉得,刘司令一家是吃准了刘晶晶有脾气,知道她喜欢谁就是一阵子的热情,越管越麻烦,所以才会放任她,反正小女孩嘛,三天的新鲜。
她爱的时候,上刀山下火海都愿意,她不爱的时候,你拿刀逼着她也不爱。
至于那条金琏子,就是骗子们于火车上兜售的假货。
刘夫人也是吃准了胡小华没文化,从乡里来的,才搞那么一条金琏子骗他。
要不然再怎么滴,也该到潘家园买个假古董之类的东西。
胡小华知道,可他不敢面对,他总愿意相信,司令员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儿垂青于他这个美梦,不愿意被揭穿。
但还是那件事,为什么突然之间,从上周开始胡小华就不打电话了,这证明在上周,肯定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让胡小华这种没什么法律观念,脸皮极厚的人都挺受震动的。
他才不敢跟她打电话的。
果然,犹豫了好半天,胡小华吞吞吐吐,最终还是说了句:“嫂子,我给你个东西,你别问我是从哪来的,把它拿回家,放我苏文婶儿灵前去。”
说着,他从兜里摸出一个玉坠儿,递给了陈美兰。
陈美兰乍一看这玉坠儿,见是个观音,转过去,上面有隐隐的苏文二安,顿时脱口而出:“这怕不是我婆婆的东西?”
“前几天我去给张向明她妈送米,见她妈戴着这个,我认得它,这是苏文婶儿的东西,我就给偷出来了。”胡小华捧着玉坠说:“嫂子,你知道不,这东西我原来也从苏文婶儿身上偷过,偷出来拿到外头卖掉,换了两盒饼干吃,后来,我三哥把坠儿找了回来,还在后面刻了字,你看看,那苏文俩字儿,就是我三哥刻的?”
这个世界上,长的一模一样的首饰之类的东西肯定很多。
尤其是什么玉石,吊坠儿之类的东西。
但是苏文有块观音象的玉,是她娘家妈送她的东西,她原来一直佩在身上。
而胡小华,曾经从苏文身上偷走,卖了换过钱。
当时阎肇找了好多地方,打听了很多人,才把玉坠找回来,并查到是谁偷的,然后逮住胡小华,想打他。
苏文劝着阎肇不准打不说,还拿家里仅剩的一点清油给胡小华烙了一个两面金黄的葱花油馍吃。
并一再劝阎肇,说胡小华是因为饿才偷的东西。
可怜孩子,不能打。
那年胡小华八岁,他爹刚刚病死,他妈跟了个瘸子,缠着那瘸子,给他们娘几个找吃的,但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那是他头一回吃带油的馍。
人心都是肉长的。
胡小华在工作方面没什么大的节操,张向明说咋干他就咋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