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从下午忙到晚上,不给自己胡思乱想的机会,全心投入到舞蹈,耗费了大量的体力,停下来才感觉身体疲惫,脑袋也有点晕沉。
晚餐只是兴致怏怏地啃了个面包,这会一听仲坚说起“宵夜”,她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噜了一下。
仲坚挑高浓眉:“有宵夜吃,有好消息听,还犹豫什么?”
明媚打起精神玩笑道:“说得这么诱惑人,你不会把我拐去卖掉吧?”
仲坚立刻端着下巴,佯装色胚地上下打量她:“脸蛋漂亮,身材也不赖,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走!卖完了银子分你一半。”
“呸!现在是男色时代,我把你卖了更值钱。”明媚不拘小节地还击道,随后两人相视笑了起来。她比了个手势,“说起来真有点饿了。我先去换件衣服,等我三分钟。”
“不急,你慢慢来。”
更衣室的房门关上,仲坚含笑望着那道白色的门,脸色逐渐变得认真。这个女孩人如其名,见到她总觉这个世界只有阳光,可这段日子接触渐多,才惊觉她是乐观没错,却也比一般人更善于隐藏情绪。
说好三分钟,明媚两分钟就改头换面出来了。高束的丸子头散落,随意地披在肩头,牛仔裤搭配黑色高领毛衣,手腕搭着一件羽绒大衣。
她一边低头穿鞋,一边道:“可惜啊!本姑娘现在手头拮据得很,工资得攒着,只能将来等我发达了才能请你吃。”
仲坚笑道:“难得美女这么赏光,本少爷不但包请宵夜,还包做护花使者,一定把你毫发无损地送回家。谁要是敢打主意把你卖掉,我就跟他拼命!”
“兄台您这是要跟谁拼命呢?”明媚嘴里与他打趣,穿鞋的动作却悄然停了半拍。
仲坚要送自己回家?那不是得回御景花园?
万一碰到霍仲庭……再万一,被发现自己其实搬来了舞蹈房,肯定接踵而至一大堆麻烦。
明媚突然很后悔这宵夜答应得太快。
无欲则刚啊!早上才上过一千块小费的当,晚上竟然又被一顿宵夜轻易勾动。天!她绝对不要再闹出什么风波,只想尽快悄悄地度过这段难关而已。
“仲坚……”
“怎么了?”
“我突然有点不舒服,这宵夜……”明媚打起了退堂鼓。
“不舒服吗?是不是感冒了?”仲坚关心地拉过她,“那宵夜别吃了,我现在带你去医院看看,你想直接回家休息也成。”
看着仲坚真诚的眼神,明媚心里一暖。她不想去医院,更不想就此被送去御景花园,只能硬着头皮笑道:“没关系,说不定吃了宵夜就好啦。走吧。”
仲坚仍是不放心地察看她:“你真的没事吧?”
“没事!这个时候有你这样的朋友在身边,不知道有多好。”
“呵呵,我觉得来明远最开心的事,就是认识了你。”仲坚摸摸她的脑袋,目光微微一变,“明媚,明天是你跟堂哥约定的最后一天了吧!”
明媚的心脏立刻被什么扯住了似的,紧缩了一下。
七天,对常人来说可能很短暂。但她原本计划满满,打算在与霍仲庭朝夕相处的七天里,一起去做很多浪漫的事,尽量留下多一点甜美珍贵的回忆,哪知才五天而已,便没有办法继续下去……
仲坚打断了她的沉默,“明媚,你是不是舍不得?”
“没有。”明媚不着痕迹吸了口气,声音听起来理性而淡然,“明天的离开是必然,也是很早之前就知道的事。或者说,从搬进你堂哥屋子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很快会有这一天,所以没什么舍不得的。”
仲坚听着这番话,感觉很在情理之中,却又有几分说不出来的异样。
“那你明天以后住哪?”
明媚眨了眨眼眸,以轻快的语气道:“我已经找到房子了,过两天就去签租赁合同,明晚暂时到真真那里凑合挤一下。呵呵,好姐妹有难同当嘛!”
“明媚,好朋友也可以有难同当。我名下也有空置的房子,如果你不嫌弃……”
“喂,大少爷,你在炫富吗?再不出发去吃宵夜,我可要改变主意了。”明媚率先走出舞蹈房。
她宁可流落街头,也不能再搬进任何一个姓霍的屋子里。
仔细想起来,其实跟仲坚最好也不要继续做朋友,公事公办地保持上司跟下属的关系,可这样……对仲坚似乎不公平,他是这么温暖坦诚的一个人。
唉!
直到坐在暖烘烘的烧烤桌前,明媚依然有些心不在焉。
她不得不考虑,这顿宵夜之后,自己跟仲坚如何自然而然地拉开距离,还有,等会仲坚非要送自己回御景花园,该怎么应对?
“想吃什么,随便点,不用给我省钱。”仲坚将菜单推到她面前。
明媚随口报了一串名字:“羊肉串、羊肉丸、鸡腿、鸡翅、金针菇、茄子、土豆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