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美女第一反应是“德川爱”,而且用“杀死”,而不是“打死”,在感情上分明倾向德川爱,身份呼之欲出。
陈曼丽淡然道:“什么杀死,是打死。双方在擂台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天经地义,天公地道。”
铃木幸子马上惊喜地叫道:“啊,原来是岳教主,‘龙腾全球有限公司’的主人,谱写了十二首惊天动地的歌曲。幸运,能认识你真是太幸运了。”
她像追星族一样,从贴身口袋中取出香帕,还有一支口红。
“岳教主,请帮我签名,行吗?现在,我是你的歌迷。”
当然,签名是假,想要笔迹是真,后者更为重要。
她隐约觉得岳锋与德川爱一族被害有关,有了笔迹,就可以对比“杀人者,燕子李三也”。
陈曼丽淡淡一笑:“哪有用口红签的,还签在手帕上,成何体统。”
岳锋暗笑:在后世,有的歌迷请明星用口红写在肚皮上、大腿上都有,还因此一年没清洗那个地方。
用口红写在手帕上,算是非常文明了。
不过,他知道,像对方这种武功高强的人,意志非常坚定,绝对不会成为追星族。签名,绝对另有想法,是为了对比字迹。
他淡淡一笑,接过口红,写“岳锋”两字,繁体的艺术体,极其潇洒,笔若矫龙。
对比笔迹,他不怕。
几是非正规场合写作,都是另一种字体,另一种力度,另一种风格,绝对看不出。
相反,一对比,反而能洗清他的嫌疑。
铃木幸子一脸崇拜,小心地将手帕收好,放进贴身口袋。
岳锋淡淡一笑:“请问,幸子小姐在哪里高就?”
铃木幸子迟疑了一下,她当然知道中国人对特高课十分反感,不过,她想看岳锋的反应,就微笑地说:“我在特高课做事。”
岳锋、陈曼丽同时瞪大眼睛,产生戒备之情。
当然,陈曼丽是正常反应,但岳锋是故意的。
铃木幸子笑道:“怎么,不欢迎?”
岳锋故意沉吟不答,因为他说“欢迎”,肯定是说谎;说“不欢迎”,岂不是得罪特高课?
陈曼丽就直白得多,淡淡道:“我们没有与特高课交往过。”
铃木幸子不放过岳锋,问:“岳先生,你是不欢迎我吧。”
岳锋笑道:“我欢迎幸子小姐,但不欢迎特高课。说实话,谁愿意与警察有关系呢,对不?”
特高课,全称特别高等警察课。
既然是高等,就是比一般警察“更警察”,权力更大,更厉害!
俗话说,进了宪兵队,九死一生,进了特高课,十死无生。
铃木幸子忽略岳锋的后半句,只对前半句感兴趣,问:“得到岳教主的欢迎,我十分开心。不过,口说凭,请我跳一支舞,才算是真心欢迎。”
陈曼丽一听,心中发慌,当即拒绝:“非常抱歉,我是锋哥舞伴,今晚,我包了。”
铃木幸子恍如无闻,去挽岳锋的手。
陈曼丽大怒,顾不得副总裁的矜持,扑到岳锋怀中,双手吊在他脖子上,道:“我累了,要回去休息,还有我醉了,走不动!”
岳锋淡淡一笑:“幸子小姐,抱歉,下回吧。”
他温柔地抱起陈曼丽,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