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你们为什么都要去国外学医啊?难道不是喝了洋墨水,回来之后更加厉害吗?”姜婧琪吞吞吐吐的问道。
“有些方面,确实是国外的医学比较发达,但是现在,我们国家的医生也都很厉害啊,我当年出国学医是因为的身体状况,当时只有外国的一家医院可以做这个手术,所以我就出国了,当时做完手术之后不能长途坐飞机,再加上我恰好被那个学校录取了,就顺便在那边上了大学。”周曼纯笑着解释道,因为学医并不是她的本意,她的本意是考音乐学院。
“原来是这样,不过小纯你真的很厉害呢。”姜婧琪对着周曼纯竖起了大拇指,表示很是欣赏和崇拜。
“哪里厉害了?”
“网上流传着一句话,不孝有三,学医为大,还有,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当时我们般的学霸也考上了一所医科大学,我看他研究生毕业都二十八岁了,你那么年轻就修完了研究生的课程,可想而知这学习是有多刻苦啊。”
“学医确实很累,尤其是接近期末的时候,整日整夜的看书,基本上不用睡觉了,连吃饭,喝水我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想想那时候可真有勇气,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扛过来的。”周曼纯笑着感慨,那时候,她一边学习,一边被李怡带着去参观手术,周曼纯脑子灵活,学东西一直很快,所以看得多了,也就学会了。
她大三的时候,就已经拿着手术刀在给病人做手术了,李怡在一旁给她指导,周曼纯第一次做手术的时候,一点都不紧张,甚至连她的手,都没有抖一下。
当时,李怡就称赞她是块学医的料,如果能坚持下去,肯定能成为举世闻名的医生。
周曼纯最遗憾的事情之一,就是放弃了做医生,她的初心是音乐,当初因为怀孕,她从医院辞职,想来还挺遗憾的。
靳北森觉得女人做医生太不值了,医生那么辛苦,工资又那么低,赚钱本来就是男人的事情,女人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
“这说明你很厉害啊,要不然怎么能把不可一世的靳总给收服了呢?”姜婧琪开起了玩笑。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了住院部,住院部里的气氛有些怪怪的,在走廊里把守的黑衣人,看上去格外严肃,一个个精神紧绷的样子。
周曼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轻轻地推开门进去,只见靳北森正坐在病床前,拿着一块热毛巾在给小漠擦脸。
靳北森身穿一件深蓝色的刺绣棒球服,这件衣服是周曼纯买的,是今年秋季最流行的款式,周曼纯特地买的情侣装,没想到靳北森会穿在身上,他下身搭配了一条破洞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运动鞋,阿迪最经典的三叶草,看靳北森这么装扮,周曼纯觉得有些怪异,这并不符合靳北森一直以来的审美,反而有种学生气息,不过,这样子的靳北森,居然也毫无违和感。
一米八七的高个子,五官精致,鼻梁高挺,狭长的眸子如同一片深邃的星海,乍眼一看,给人一种薄情的感觉,但是知道他的人,都明白靳北森骨子里就是个痴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