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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与猎鹰(1 / 2)

古有千金买马骨的故事。

日行千里的真马不存在,人类现代科技发明的摩托车、汽车都能做到这点,在动物当中,阿哈尔捷金马确实属于很能跑的种类,比绝大多数普通马更厉害。

这种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是在五十摄氏度的高温下,它们一天也只需要喝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去年在一场赛程三千两百公里、赛期六十天的比赛中,五十四匹参赛汗血马都坚持到了终点,它们的最高记录是八十四天跑了四千三百公里。

五万美元一匹的价格不算低,跟它体型比较相似的阿拉伯马存世数量比较多,但阿拉伯马当中的佼佼者,售价着实不便宜,比阿哈尔捷金马更受欢迎。

例如巴菲特送给韩宣的那匹......曾经是好马没错,可惜听艾尔纳管家说,现在它被各种好伙食养胖了,简直是在暴饮暴食,完全不爱运动,以前价值几百万美元,如今开价十万美元都不一定有人要。

这让韩宣忍不住怀疑,act是不是还具有催肥的功能,想想胖丁、维尼、小巴里,难怪卖牛时候都比别人家的重,好口粮简直是催生胖子的温床……

骑着阿哈尔捷金马,在一望无际的平坦雪原上狂奔。

假如不考虑迎面而来的刺骨冷风,这种感觉真的很爽,它适应这里的气候,即使踩在雪里也不会感到不舒服,身后留下一排脚印,露出雪下的青草地。

韩宣可以感觉到,这匹马现在很开心,放低身子躲避冷风,感受着汗血宝马的速度,跑出一千米大概只花一分零二十五秒,考虑到特殊地形,这已经是很厉害的数据,可见马贩没有用劣马糊弄自己。

加布里尔等保镖,起初还没在意,接着发现小老板已经离开视线范围,这才慌乱准备去追,然后就见到他又回来了。

放低身子趴在马背上,韩宣能看见马的脖子和肩膀处,短毛底下的皮肤开始变红,这是属于阿哈尔捷马的特色,也是汗血宝马名字的由来,只是一种生理特征而已,并不算奇怪。

一直跑到出发点,它才慢慢停下,马在喘着粗气,韩宣也是一样,气温在零度徘徊,呼吸时候带着白色水雾。

跳下马,拍拍脖子让它自己玩去,马贩俺答汗停止数钱,将厚厚几叠钞票分出一半,交位中年蒙古人,剩下的小心塞进腰包当中,嘴巴咧到耳朵根,这单生意足够他四五年吃喝不愁。

拿起块干布,帮那匹马擦干身上的汗,不然可能会着凉,俺答汗问韩宣说:“怎么样,行吧?”

“嗯,钱不是给你了么,看见它们我就知道都是好马。”

韩宣没吹牛,好马和劣马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他能感受出来,有自信的马才能跑得更快。

和牛、羊、驴同为四蹄畜类,就是因为它们可以载着人跑,才避免被当成肉类或者拉货苦工的命运,在近代科技工业发展起来之前,它们一直是人类代步的最好选择,马的数量甚至成为衡量国力的数据之一。

“好嘞,那么我就先走了,要去把这些钱存起来,放在身上总是提醒吊胆的不放心。”

韩宣听见后,笑着对俺答汗说:“这点钱就不放心了,那么我岂不是整日整夜睡不着觉?”

“我哪能跟你比,你的保镖们都带着枪呢,而且这点钱,就算丢了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俺答汗讪笑回答。

“哈哈!行吧,你先去忙。”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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