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为了一个口红,让自己吃不到海鲜饭和肉肉,他一定会很难过的。
沈遇林拒绝了口红,但是想起了什么,随后担心的说;“妈妈,那你要小心一点,你要是肚肚疼,林林不会治病。”
林夕微怔,随后将小团子抱起来蹭蹭;“我家宝贝真是有爱,妈妈太喜欢了。”
晚上小团子入院吃到了海鲜饭,两个大人则是开了一罐子的啤酒,陪着烧猪尾和煎鱼,小酌了两杯,才开始吃正餐。
对于海鲜饭,沈廷余的接受度也是蛮高的,吃了两碗才停下。
要不是林夕交代晚上别吃太多不好消化,他还能再来一碗。
至于消化嘛,一会会有运动的,不担心。
晚上,夜深人静,沈廷余也摩挲着林夕的口红,还用拇指一划,殷红的口红散开了,他低下头尝了一口;“林林妈妈不但涂口红好看,还好吃。”
一本正经的说着ls的话,林夕表示——
很羞涩,但是可以再来一次。
夜色还长,两人足够时间探索口红的味道。
次日,将小团子送去托班之后,两人一起在家属区边缘散散步。
距离家属院外有限的区域里,两人都说了十几天里对方都做了什么事情。
沈廷余捡着能说的不会触碰到保密条例的话说了,林夕这边也说了最近的的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对了,爸那边给我们寄来了两箱子的罐头,下次你去上班,带一箱子过去,这东西吃多了也腻的,小孩子多吃点饭菜就好了,我怕家里罐头多,他闹着要吃。”
“好,我知道了。”沈廷余回道。
军研所里面,确实有对他很不错的前辈和同事。
“哎呀。”林夕没注意到,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小坑里。
估计是因为前两天下雨了,积了水,林夕的一只脚都浸在泥水里了。
沈廷余蹲下来帮着她脱了鞋子,见不远处就是海滩,便蹲下来:“上来,我背你去那里冲洗一下。”
媳妇虽然没有什么洁癖,但是还是个很注意卫生的人,脚上这样了,肯定全身都不舒服的。
还是尽快冲洗一下,消除不适感的好。
林夕看着沈廷余宽阔不少的后背,甜蜜的笑笑,轻轻将自己的身子压上去。
她生沈遇林的时候估计一百二三了,后来倒是慢慢瘦下来了,不过哪怕是瘦了,她并不是一个过度追求骨感身材的,所以体重也有九十几斤,估计接近一百。
压在人的身上也是一个不小的重量了。
沈廷余并不觉得吃力,背着林夕朝着海滩走,一步一步的都走的很稳。
林夕忽然矫情的想:这是不是像极了两人的感情。
一步一步,都走得很稳,没有那种一见钟情的惊心动魄,只有细水长流和互相帮助、信任堆积起来的越来越深厚的情感。
海滩不算远,也就走了五分钟左右,地方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