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孙晴云在大队里的所作所为,已经彻底让支书失去了对她的好感,将她打发翻地除草去了。
春夏,地里的杂草是长得非常凶猛的,两天不到,那草就窜起来,都快有发芽没多久的麦苗高了。
孙晴云和江百合被分到了一块麦田,经常把麦苗当成杂草给摘了,弄得江百合苦不堪言,再这么下去,她这一块地被验收的时候,非要被处罚不可,于是就和孙晴云针锋相对的吵了起来。
刚开始还因为对林夕都不喜欢而玩得不错的两人,撕去了塑料友谊伪装之后,像是两个仇人,你打我我踢你。
“啊——”一不小心,江百合的指甲就挠了孙晴云一下,眼睛旁边出现了一条血凛子,因为抓得有点深,孙晴云按压伤口的手立刻变得鲜红一片。
江百合手足无措,直接跑远了。
对她来说做错了事情只要跑远了,就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了。
李红梅作为知青院跟她两并称三剑客的其中之一,看到她们打架,那是谁都不帮,反而在看过孙晴云的伤口后,她选择了装作没看见。
要是看见了,就要送她上卫生所就要花钱给她拿药,她才不干呢。
而且李红梅其实对孙晴云的感官,是不好的,觉得她的行为实在是觉得很傻,为了一个不喜欢她的沈廷余,竟然从优渥条件的大城市沪市主动调到大队来做知青,不是脑子坏掉了还能是什么原因。
要是她,肯定好好呆在是干部的父母身边,享受着优渥的生活,才不会到这穷地方来呢。
正想着,孙晴云已经被抬到了卫生所,安国萍正在给她处理。
“嘶嘶——你轻一点啊,你会不会处理啊。”安国萍刚给孙晴云眼睛旁边弄点药水,她就开始尖叫:“你是不是要戳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