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坐在候车厅绿漆长椅上,一脸麻木的看着眼前穿着黄军装,或是确良衬衫老板裤,或是短衫袄裤的众人在眼前走来走去。
她的手紧紧抓着身下的长椅,克制自己不要惊呼出声。
因为她穿了,穿书了!
点点光辉从火车站候车厅上方洒下,林夕慢慢在脑子里梳理着自己的情况。
她这是穿到了自己看过的一本名为《七十年代携手并进》的年代文中,成了书里出场没多久就嗝屁的短命女配。
林夕想起自己上辈子,孤儿一个,才二十一岁就收到了癌症诊断书,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对于穿书这件事,她索性就当自己捡了条命重新活过吧!
惜命的林夕暗自握拳,既然如此,那怎么也要活得久一点!那些原剧情的毒点,能避开的都得避开,摆脱短命设定是第一大要务啊!
她正想着,当当几声,火车进站了。
坐在林夕身边的两个女孩子站了起来。
其中一个甩着马尾辫,拉着林夕就走,完全没等剩下那个江姐发型的女孩。
上了火车坐下后,林夕才细细打量了身旁两个姑娘,她们和林夕都是一个工人家属院出来的,是一起前往北省的知青,大辫子叫魏国红,江姐头叫江百合。
在书里,魏国红与林夕关系不错,为人还算仗义,至于这江百合,从小就爱争强好胜,偏偏林夕什么都比她强点,两人的父亲还有点竞争关系,所以她看林夕也不顺眼,时常针对她。
这不,见到林夕的视线对着她,她立刻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
魏国红见状也哼了她一声,拉过林夕道:“别理她,我们上厕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