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屋>古代言情>明宫小食光> 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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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1 / 2)

“这样看起来,鹤哥儿对于科举相关的科目,学得有些吃力。”

“娘娘这话是客气了。”金淑讲笑话一样,“按鹤哥儿的话说,要他在科举正途上努力,好比捉了张飞让他绣花。”

张羡龄倒也不意外,张鹤龄考不好科举本在他意料之中,毕竟他老子张峦考了十几年,不还是个秀才。

她比较关系这小子的德行,问:“只要他正直善良,其实也并不需要执着于科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金淑笑道:“娘娘说话越发妙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可不是这个理儿?我前几年还有些烦恼,后来一想,咱们全家托娘娘的福,已是富贵平安,科举考得怎样,倒不要紧。说起来,也多亏了娘娘之前赐下的那些内侍。好家伙,起初鹤哥儿还耍赖呢,所幸这些内侍都是极有经验的,硬是把他降服住了。”

寒暄了一会儿,万岁爷那边打发人来说:“昭和殿附近的梅坞已经打扫了,请金夫人在梅坞安歇,晚上一家人一起用饭。”

金淑从自己的行囊拣了一个包袱出来,其余的都请宫人放到梅坞去。

她将包袱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叠着两件小小的百家衣。

“虽然不知道合不合规矩,但我在家里闲着的时候,还是做了两件百家衣,你看……若是不能用就算了。”

百家衣,顾名思义,是金氏向兴济县的白户人家讨一块布头。虽说家中仆妇众多,但为显虔诚,金淑还是坚持自己上门讨要布头。做成的百家衣五彩斑斓的,数蓝色的碎布头最多,这是因为按照民俗, “蓝”谐音“拦”,可以替小孩子拦住灾殃。

张羡龄抚摸着不同颜色凭借而成的百家衣,心弦微动。

“姥姥亲手做的百家衣,怎么能不穿?肯定得穿。”张羡龄笑道,吩咐梅香将这百家衣好生收起来。

因为金夫人来了,今日的晚膳便添了一道河北兴济县风味的点心——炸老虎。

这点心名字听起来有些怪,怎么着就炸老虎了?老虎难道是能炸的吗?

其实是因为这点心的模样跟小孩子玩的布老虎有点相似,都是金黄色、圆鼓鼓的,做起来也不复杂。充分发酵之后的面团擀成长方形的面片,作为老虎坯子,放入油锅中先炸定型,再捞起来,撕开一个小口,磕进一个生鸡蛋,再捏紧,继续回锅炸,待两面都呈黄褐色,便可捞出装盘。

金淑一见那碟炸老虎,就笑了:“宫里的御厨就是不一样,我们那就是随便炸一炸,跟个老虎枕头似的就算完。这一碟炸老虎,才真的能叫炸老虎呢。”

朱祐樘夹起一个炸老虎,放到金淑碗里:“娘尝一尝,滋味和老家的有什么不同。”

忽然间听见万岁爷喊她“娘”,金淑整个人都唬了一跳:“不敢不敢,妾身可担不起这称呼。”

朱祐樘握了握张羡龄的手:“笑笑的娘,也是我的娘,私底下唤一声,无妨。何况……除了金夫人之外,我此生也没机会喊‘娘’了。”

万岁爷既然这样说话,张羡龄都不好驳些什么,金淑更是不知道说什么话作答,她只好笑了一笑,夹起炸老虎细细品味,外皮酥脆,内里的鸡蛋却很软,吃起来格外的香。

金淑便在西苑住下来,不论风雨,日间必来昭和殿陪女儿。张羡龄整理宫务的时候,金淑就坐在外间做针线活,给未出世的外孙做小围兜。

绣好了一个围兜,正在绣第二个的时候,张羡龄笑着唤她:“娘,你过来看看这个。”

金淑把手中的活计放下,凑过去瞧,只见桌案上摊开了一大张纸,比起寻常的棉白纸而言显得更挺括些。

张羡龄介绍道:“这是宫报,和朝廷的邸报有些相似,一来发布宫中要闻,二来则有些故事做消遣。”

她径直翻到丙版,指着其中的一个小方块:“这个故事特别有意思,你看看。”

金淑本就识字,加上这个故事所用语言一如口语,通俗易懂,因此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看完之后,金淑赞叹道:“倒是个好故事,不知出自谁之手?”

这个故事的署名是梦蝶客,一见就不是真名,张羡龄把蔡衡唤进来问:“这个梦蝶客是谁?”

蔡衡回话道:“是二公主。”

二公主?那就是永康公主?想到那个一向沉默的二妹妹,张羡龄微微有些惊讶。

第72章

哕鸾宫的一处宫殿里, 永康公主正坐在书案旁整理手稿。

她殿中的窗户朝北,虽今日秋光好,庭外一片灿烂金黄,殿里却仍朦胧着偏蓝的青光。她的专正对窗户,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 还有高高的几摞书, 永康公主伏在桌上,三面都有书作为屏风遮挡, 这使她有一种安稳感, 可以放心写字。

永康公主如今正在写的这个短篇传奇,脱胎于隋书的一则故事。她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 便提笔将其按照传奇的模式润色, 以笔记之。

传奇讲的人物不多, 最主要的是三位姐妹,姓王。姐妹们的父亲为人所杀,那时长姐王舜只有七岁, 两个妹妹更是年纪小, 因父丧, 只得寄居于亲戚家。

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彼时他见王氏女年幼,便不以为意, 殊不知七岁的王舜早怀复仇之心, 只是隐忍不发,一心抚养幼妹成人,暗中苦练功夫。

岁月匆匆,姐妹三人都已长成,走出去, 像一套美人图屏风。亲戚便想将长姐王舜许人,王舜却不肯答应。一日傍晚,王舜寻了个好时机,将两位妹妹召集于房中,斟了三盏酒,向妹妹们将父亲被杀一事真相和盘托出。

王舜举起酒盏,道:“仇人见我无兄弟,以为父仇不复,如今逍遥自在。可吾辈虽为女子,何用生为!杀父之仇,岂可抛之脑后,若无事人一般?我欲共汝报复,汝若有意,便共饮此酒。”

两个妹妹乍闻父死真相,垂泪涕泣,当即举起酒盏,一饮而尽:“唯姊所命。”

是夜,姊妹三人各持刀剑,逾墙而入,手刃仇人,以其鲜血为酒,浇灌于父亲墓前,以告亡父在天之灵。

事成之后,踏着朝阳,王氏姊妹往县衙去,自陈其罪。

虽跪在衙门里,王舜的脊梁却挺得笔直,将昨夜如何杀了仇人,缘何要杀他一一说明,最后俯首拜道:“此事乃民女一手谋划,当为谋首,两位妹妹只是遵姊命而已。我甘愿伏诛,只盼能轻判妹妹们。”

她话音才落,二妹王粲便高声道:“非也,谋首乃是我,仇人的头颅是我亲手割下的!”

小妹王璠也争着道:“两位姊姊是怜惜我年幼,方才自揽其罪,其实我才是谋首。”

姊妹三人竟然当庭吵起来,都争着说我才是谋首。

女儿为父报仇,手刃仇人,本就是件稀罕事。自请其罪后,姊妹又争为谋首,更是奇中之奇。更有旁听的百姓群情激奋,赞赏三姊妹义举,因此县官完全不知该如何判决,只得上达天听。

高祖听闻此事,赞叹不已,最终赦免王氏姊妹之罪。

当最后一个字写完,永康公主也从激动的心情里渐渐平复,掩卷叹息。说实在的,她其实不知道该不该将这篇传奇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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