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楚天!”
谭思颐看着嬉皮笑脸的我,有些抓狂。
我继续贫道:“不愿意就不愿意呗,叫那么大声干嘛,你以为大声说话不费电呀。”
我和谭思颐认识三年,让我一直想不通的是,花容月貌的谭思颐为什么喜欢赖着我。
谭思颐是新闻系第一女神,标准白富美,公主一枚,当然,公主自然就有点公主病,不然怎么叫公主呢?
谭思颐含着金钥匙出生,颐指气使,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因此在她的世界里,她谭思颐就是整个地球的中心,所有人都要围着她转。
所有人,在她的眼中,我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哥打小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男人,生性随心所欲,最厌烦的就是束缚和羁绊,志在山顶的我,又怎么会贪念谭思颐这种山腰的风景。
我一直有一种信念:如果此生找不到我喜欢的伞,我宁愿淋一辈子雨,也不会屈服现实而滥竽充数。
可惜浙大有我这种觉悟的男人实在太少,女人是麻烦,漂亮的女人就是大麻烦,奈何男人就喜欢自找麻烦,还乐此不彼!
因此,我是浙大唯一一个敢不正眼看谭思颐的男人,不是哥自傲,而是哥真心觉得卑躬屈膝去讨好一个女人,不值当。
当然,我能做到如此洒脱,不是因为谭思颐不够好,而是因为我心里藏了一个女人,一个想爱又不能爱的女人。
我对谭思颐一直保持一段若远若近的距离,然而我的冷淡不仅没有让谭思颐望而却步,反而有穷追不舍愈演愈烈之势。
其实若真心喜欢一个人,又怎么舍得临阵脱逃呢?
谭思颐是,我自己又何尝不是?
我突然想起一个哥们曾经对我说过的一番话,他说:人之初,性本贱,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越是对你掏心掏肺的人,你反而视而不见,因为你不在乎;越是对你嗤之以鼻的人,你反而趋之若鹜,因为你想征服。
此话果真精辟啊。
谭思颐见我又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盯着她的胸前看,脸刷的一下就绯红了。
羞答答的谭思颐又比平常多了一分别样的美丽。
她半羞半恼的说:“看什么呢?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我不是想占什么便宜,而是刻意这么做的。
我本意并非想窥点什么料,只是想用善意的目光提醒一下谭思颐收敛一些,自古财不外露,低调一点会死啊。
谁说身材不是财?
听到谭思颐的埋怨,我有点心虚,因为我刚才的目光确实有些猥琐,同时又想逗逗她,顺嘴就回了一句“是不怎么样”。
我平时嬉闹惯了,当时纯属脑袋抽风,顺口就来,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女人对自己的身材是十分在意痴迷的。
“你!”谭思颐小脸涨得通红,愤愤的怒视我。
若是平常,我根本不会在意。我和谭思颐认识这么多年来,一直打打闹闹,斗嘴更是家常便饭。只是今天不一样,谭思颐现在好意来送我,在这个节骨眼上,我怎能这么口无遮拦的伤害她,再说毕业离别在即,下次相见还不知猴年马月。
也许这一次分别就是永别。
再说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女同学,甚至一个陌生女人,我也不能这样诋毁人家呀,更何况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这简直就是捅马蜂窝。
情商堪忧啊!
我的脑子在飞速旋转,赶紧想办法化解尴尬。
我寻思直接解释肯定是不行的,只会越描越黑,不如将错就错。
我灵机一动,晒晒的腆着脸拉长声音说:“不怎么样……才怪!”。
汉语博大精深,后面随便加两个字,意思完全反过来,我在心里偷偷为我自己的随机应变点了个大赞。
“真的?”谭思颐见我改口,脸上的难堪消退几分。
我重重的点头:“当然。”
“信你才怪!”谭思颐把胳膊收拢一些假装不经意的挡在胸前,罪魁祸首藏起来了,两人之间就少了些尴尬。
谭思颐轻轻的叹息:“你呀说谎话都不会,恐怕在你眼中,我只不过是一只人见人厌的丑小鸭。”
“呵呵。”
“你笑什么?我说得不对吗?”谭思颐耷拉的脑袋问我。
“我笑你一点都不懂得谦虚。”
谭思颐眨眨眼睛可爱的问我:“我有吗?”
“有。”
“怎么说?”
我调侃道:“因为丑小鸭最后都变成白天鹅了。”
“哈哈哈。”谭思颐开怀大笑,突然觉得这样笑不妥,又赶紧抿上嘴巴。
“你讨厌,就知道嘲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