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叔的故事终于讲完了,方夜总算是将天堂岛的头绪理了个大概。
“达叔,这支队伍的老板金度应该不是你口中那位破产的矿主吧?”
达叔点点头:“不错,如果没猜错的话,肯定是我之前的老板走投无路,所以把天堂岛的坐标卖给了金度,他是绿洲公司的幕后老板,身家不凡,名下资产光游轮就有好几艘,而且还有一艘从第三世界买来的现役核潜艇,这次登岛行动,我们就是坐潜艇过来的。”
方夜听得膛目结舌,这尼玛连核潜艇都有,果然是壕无人性啊!
“他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打天堂岛的主意?”
“钱这玩意,谁也不会嫌多的,在这个世界上,往往越有钱的人就越贪婪。”达叔意味深长地说道,“地下世界就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宝藏,别的不说,其中不少生物的血液里带有神奇效果,我在实验室看到过一条灰白色的巨型蚯蚓,据研究员介绍说,这条蚯蚓的年龄已经超过一千岁了,他们在蚯蚓血液内提取到一种抗衰老物质,如果加以研究的话,应该可以提炼出真正的长寿药,只可惜那名研究员早已经埋骨地底了。”
方夜恍然大悟:“怪不得,你前老板为了把坐标价格抬高,肯定也把这些信息透露了出来,金度不缺钱,但他肯定惜命。”
“这是每个有钱人的通病,据我所知,金度在我们之前已经派出过三支探险队了,他们虽然重建了前哨站,却被蜂巢的复杂地形弄得束手无策,逼不得已才请我出山的。”达叔微笑道,“故事已经讲完了,不过我很好奇,你到底是怎么来到天堂岛上的?”
“简单来说,我在游轮上被炸了一下,然后在海上漂了一夜,又被一只巨型旗鱼戳了一嘴巴,结果就莫名其妙地来到岛上了。”方夜嘿嘿一笑,把自己的奇特经历说了一遍。
达叔听完之后啧啧称奇不已:“如果你的话里没水份的话,那这经历不拿去拍电影真有点浪费了。”
方夜大言不惭地说道:“达叔,咱俩认识这么久,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吹牛逼了?”
达叔点点头:“还真是没有,那天在医院里我就知道,其实你的身手并不亚于我,请问你师从何家,能不能告知令师的名讳?”
“达叔,其实我是自学成才的,真没师父。”方夜总不可能随便编个师父出来,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回到。
达叔当然不相信,他并不是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所以直接转移了话题:“刚才你也听到领队的话了,我们这支队伍是要前往裂渊探险的,我虽然救下了你,但现在也没有机会回头了,潜艇已经归航,所以你现在只能像我一样作为雇佣兵跟随大部队一起,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了,其实我对地下世界也挺好奇的,刚才正听得心痒难耐呢!”方夜厚着脸皮说道,“对了达叔,既然我是雇佣兵,那应该能发点武器装备什么的,总不可能赤手空拳跟那些蜥蜴肉搏吧?”
达叔调侃道:“除了自己的手枪外,你还玩过别的枪吗?”
方夜讪讪一笑:“开过改装的自动步枪,打不死人的那种。”
“那就行了。”
达叔知道他就一学生而已,当然不会抱太大期望,他拉开墙壁上的一个暗格,从里面拿了把外型帅气的自动步枪出来。
“这是西格绍尔公司最新研发的sig916全地型款,最大容弹量60发,精确射程400米,最大射程1200米……”
达叔非常有耐心,他手把手教方夜使用这把还未上市的新型步枪,后者悟性极高,再加上男人爱玩枪的天性,所以很快就上手了。
有自动步枪玩,妹子什么的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