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纹身吗?”盯了好久,朱玛逐渐把目光从男人的肌肉线条上收回来,打量起了整体。
他有高高的个子,修长的身材……咦,后背上怎么会有张脸呢?没错,就是一张脸,透过被汗水、雪水打湿的上衣,确实有张隐隐约约的脸映了出来。
“……你是个小色女,站在大雪天里偷看穿内衣的男人,就不怕把伤口冻坏!”正在拼命聚焦,试图穿透布料看清楚那张脸到底画的什么,突然另一张脸映入了眼帘,笑嘻嘻的还是坏笑。
“呸……不正经!”朱玛被弄了个大红脸,尤其是意识到自己还端着尿盆时表情就更囧了,赶紧低头扶着墙壁一瘸一拐的走向了木屋的另一边。
“不要走远,弄点干净雪回去把水烧上!”洪涛看着小修女闪烁的眼神,忽然又想起昨晚在她腿上那顿摸画,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血都快流干了,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特别乐意看见别人窘迫的样子,那真是由衷的快乐啊。
“早上好比热斯……咯咯咯……”小修女快走到屋角时突然转头喊了句,才嗖的一下躲到墙壁后面,发出了清脆的笑声。
“呼……勾引老年人不道德啊!”看着女人孩童般的表现,听着银铃般的笑声,洪涛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活力,尤其是中心区域。
可他始终迈不过心里那道坎,总怕某一天身份会被人发现,到时候谁和自己最亲密谁就会跟着一起吃瓜落,轻则亡命天涯,重则香消玉损。
早饭比较丰盛,洪涛开了袋单兵口粮,还是咖喱鸡味道的。不过他没怎么吃,只是冲了杯咖啡,继续啃压缩饼干和肉干。
“这是病号饭,你能早恢复一点,我会比顿顿吃大鱼大肉还高兴。多吃,不用省着,咱们的食物有点多,带不走的最好都吃掉!”
面对朱玛的质疑,洪涛讲事实摆道理搪塞了回去,然后就开始洗衣服。把朱玛换下来的衣服和他穿的贴身两层衣服都洗了,挂根登山绳晾在屋里烤着。
“等雪停了就出发,在这段时间里你也不能闲着,这是拐杖,吃完饭就去适应下,先围着屋子走五十圈,记住,只许用一条腿,伤腿不许用力!”吃完早饭,洪涛拿起两根登山杖,用严肃的语气宣告病号假期结束了。
朱玛虽然不太适应昨晚还友善温和的男人突然变得如此严厉,却也没有反对。她并不是娇娇女,体能和军事训练更是每日必修课。现在虽然腿伤了,但拄着拐走走路还是没问题的。
另外她也能理解男人的用意,不是在故意折磨自己,而是在做适应性训练,让身体尽快适应这种寒冷气候,和在积雪中长途跋涉的感觉。
大雪又下了一天半,终于在第三天晚上停了。在这段时间里两个人除了尽可能的多吃,多做户外徒步活动,还用树枝和铁丝做了一只小雪橇和两双踏雪板。
对于如何在雪地里长途跋涉,洪涛也是专家级别的。而且他这个专家还是土专家,可以丝毫不借助现代科技,只依靠山林间随手可得的材料达到目的。
这门技术放到旧世界里没啥用,随便买点成品就比他做的好用百倍。可到了这个时候就管大用了,多一门手艺就是多一条命啊。
朱玛腿上的伤恢复得也不错,第二天晚上换药时洪涛仔细检查了一番,没有红肿没有发热,更没有出现灰色的纹路,应该是渡过危险期了。
“可怜的方老师,是不是我害了他?”当两个人收拾停当,一起站在阳光明媚的小屋前准备出发时,朱玛又提起了方文麟。
“从他跟你出逃那一刻起就已经是死人了,我估计在大修女的计划里他最终也会被杀死,只有你和两个孩子能逃脱。这样一来就真成死无对证了,你说什么是什么。”
“有了整个追捕过程和卡米拉的身份当掩护,反抗军就算有疑虑也得对你以礼相待。有机会的话,我真想会会你们的主教和大修女,都是人物啊!”
对于方文麟的死洪涛也很难过,他是个好人,纯纯粹粹的好人,用微薄之力在几乎人吃人的环境里抚养了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救了两条人命。
这种对人类本身的关爱,大多数人都是比不上的。自己倒是也救过人,但都建立在有便宜可占、有利可图的基础上,至少也得是不侵害自己的利益。和方文麟比起来高下立显,他的高尚不在于救人,而在舍己。
当然了,自己一点都不羡慕方文麟的品质,更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自古以来好人就不长命,自己削尖了脑袋当坏人厄运还常伴左右呢,但凡多发点善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有些人天生就应该高尚,有些人就不配高尚,强求不得。
但为了表达自己对高尚者的敬意,洪涛有把土坑刨了刨,再一次把方文麟的尸体埋了进去,然后废了很大力气爬上旁边的陡坡,连凿带撬,总算是从下来不少石头,给这位方老师垒了个小一人高的尼玛堆,还在石板上刻下了好人两个字。
那头熊的尸体洪涛没啥好办法处理,只能先铲雪埋上,估计再下一场雪也就冻瓷实了,不到春天开化不会引来其它动物啃咬。
说起来这种能引发动物变异的新型丧尸病毒真不能扩散,虽然自己挡不住传播的趋势,能减缓点也是好事儿,聊胜于无吧。
至于说这头熊为啥活着的时候没变异却具有传播能力,被打死之后才发生变异,就不是洪涛能想明白的了。他充其量算个蒙古大夫,对医学研究方面的领域知之甚少。
第541章 发情期没到
“看!老鹰在抓兔子!”自打离开木屋,朱玛的情绪很快就被太阳晒化了,又变成了爱说爱笑的年轻姑娘,把之前的训练有素全扔到脑后,看见什么都要大惊小怪一番。假如洪涛乐意讲解讲解,她更愿意听。
“大雪让小动物们有点措手不及,食物都被盖住了,不得不出来冒险找吃的……看,这是羊或者鹿的脚印,它们也下山了!”
洪涛本来就不是沉闷性子,有人聊天当然欢迎。不就是多费口舌多喝点水嘛,这里别的都有可能缺,唯独不缺水,漫山遍野都是。
“能猎到吗?”看着雪地里一串不知名的脚印,朱玛再次投送出崇拜的眼神。这个男人简直就快赶上山神了,事无巨细,对山林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
那棵草何时开花结果,有没有药用和毒素;那种动物叫什么名字,生活在什么环境里,肉好不好吃,全讲得头头是道。
还不仅仅就事论事,他还能和其它地区的相似动物做比较。你要说是瞎忽悠吹牛吧,这玩意也太能编了,即便真是牧民都没法跑遍这么多地方,总不能放羊放到国外去。
“嘘……仔细听!”洪涛突然停了脚步,一把揪住朱玛的脖领子。他做的踏雪板很有意思,说是两副,也确实能让两个人用,但实际上只能算一副半。
他把朱玛受伤的右腿和自己的左腿从膝盖往上绑在了一起,两条腿共用一只踏雪板。这样走起路来,自己既不用扶着她,也不会让她的伤腿踩踏吃力。只要能稍微熟悉下节奏,就能像玩游戏一般走路,还不太影响速度。
朱玛适应的很快,没多久就能完全配合男人的节奏了,真好像两个人的腿长在一起。只是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停还达不到心有灵犀的程度。
“枪声!”侧耳听了听,没有收获,干脆拉开头罩露出耳朵再使劲儿听,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隐隐约约传来一种短促的声响,有点像敲石头又有点像敲树干,也有点像霰弹枪。在这种情况下,她本能的选择了最后一种。
“嘘,不是枪声,是公盘羊为了抢媳妇用角互相撞呢。每年这个季节盘羊们就会在山腰聚会,母的一边看着,公的上场比武,谁赢了谁才有交配权。”
“要说还是动物省心,只要留意别被吃掉,把身体锻炼好抢个漂亮媳妇这辈子就算拿下了。再看看人,从上幼儿园就开始争,一直争到闭眼,死了还得继续争,争取能埋个好地方。”
在训练场里可听不见这种声音,如果不是在疆省流浪了这么多年,洪涛也会第一时间把这种声音当成枪响。但此时此刻他强调的不是如何分辨各种声音,而是在感慨,人活着为啥就这么累呢。
“可你即便打赢了,好像对母羊也没什么兴趣!”朱玛的回答挺有歧义,像是在挑逗,实际上是真的迷惑。她之所以被大修女选中真不是聪慧过人,更没有当间谍的天赋,完全就是因为漂亮,姐妹俩都很漂亮。
这些年也没少从大修女那里学习该如何展示自身魅力,充分利用美貌和身体当武器,可是连续两个晚上这件武器都失效了。
两个人就住在一间与世隔绝的木屋里,还睡在一张床上,但这个男人除了拿着根木炭在自己腿上一顿乱画之外,啥过份举动都没有。哪怕自己暗示了多次,他好像也看懂了,依旧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