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太监就小太监,总比混不进去干着急的好。想开这点,宁姝毫无芥蒂地接受了这个主意。
幸而宁姝身量不矮,裹上胸布换上宦官服后,很有些挺拔玉立的意思,甚至比一些小宦官个儿还高些。
徽墨是易容老手,手中一整套的工具。他戴上一副蚕丝手套,对准宁姝的脸庞细细揉捏,尽量只在必要处贴上一层薄薄的脂膏,令她变得更加雌雄莫辩一些。
可即便仅此而已,还是让宁姝疼得皱起眉:“嘶,原来易容术这么疼的。那你缩骨时的的疼痛,应该较之有百倍吧。”
徽墨并不太在意,继续按在她脸上做些细微调整,再抹上些黄粉令她的肤色更暗些,做最后的掩饰:“还好吧,也不过就一下的事情,挨过去也不算什么了,小时候刚被王爷送去师门练功时那才叫凄惨,每天骨头像被打碎重塑一遍,我日日是哭过来的,天天被师傅师兄看笑话。不过再痛也是身体上的痛罢了,比不过世子爷……”
宁姝听出他最后一句语气变得沮丧,于是道:“你待你家世子爷十分衷心。”
徽墨用力点头,理所当然道:“那是应当的,要不是世子爷,我早就被野狗啃光了肉死成渣子了。”
野狗啃光,听起来怎么那么凄惨?宁姝疑惑问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宁大小姐可知道十年前汉江府那场饥荒?”
宁姝想了一下道:“有些印象,当年汉江府先是前一年遭遇百年洪水,紧接着第二年又遭大旱,刚种下的稻谷全部旱死,百万顷农田颗粒无收,据说当时死了近十万人。”
徽墨摇头,道:“不,其实是整整二十八万。我爹娘也在里面。他们都在那场饥荒里饿死了。”
闻声宁姝皱了下眉,看来是当时州府跟户部都瞒报了,只是没想到胆子竟这么大,瞒报了近三分之二!实在胆大包天!
然后听徽墨继续说下去。
“临死前我爹把身上的肉割下来一块给我,哄我说是路上捡的饿死的兔肉,想让我吃了活下去。”徽墨笑着,“可是我人小,眼睛却毒。”
“那时候别说兔子肉了,就连地上的草、土里的蚂蚁洞都被人掘空了扒出来吃掉了,哪里还能捡到兔子肉?而且,我爹的裤子上全是血啊。我怎么能吃我爹的肉呢?我想要么全家人一起死了也挺好的,然后就闭起眼睛趴在我爹娘的尸首旁边静静地等死。那天天特别好,碧空无云,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快把我晒化了,我爹娘的尸骨已经臭了,有几条饿惨了的野狗跑过来吃他们的肉,我气极了,想爬起来把它们打走,可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有条野狗跑来开始咬我的肉,我感觉我也要死了,因为我已经感觉不到痛。”
宁姝也曾死过很多次,死亡来临前的感觉她感同身受。她并没有吱声,听着面前朝气蓬勃的少年继续说下去。
“就在我只剩最后一口气时,我模模糊糊听到有脚步声走到我面前,然后脚步声的主人说:‘我要他活。’我当时想:咦?难道他是神仙吗?想要我活就能活?我后背的肉都要被狗吃光了。没想到,我最终真的活了下来,不仅活了,还活得越来越好。当时我们村子里几乎死光了,生存下来的孩子只剩我一个。我的命是世子爷给的。除了我外,还有歙砚、九思、天问,都是之后世子爷陆陆续续从各州府里捡回来的。”
他得意地拍拍胸口,笑嘻嘻道,“所以,这世上谁都可以背叛世子爷,我们绝对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