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货该不会有什么病吧?
与此同时,面对这一幕,慕伊雪的美目里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
项天问这辈子没有服过谁,从小到大都张狂无比,从不将任何人看在眼里。
可就在几年前,他有了一个真正佩服的人,唯一一个让人佩服的人。
那人,就是陈洛。
对于陈洛,项天问可是打心底里佩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陈洛是改变他一生的人。
“原来是你小子,项天问!”
陈洛看着面前的白衬衫青年,终于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一开始陈洛并没有认出项天问。
因为现在的项天问,跟三年前比起来,实在是差距太大了。
当时项天问又黑又瘦,跟个痞子似的,哪有现在白净清爽,头上喷着啫喱水,脚下皮鞋程亮,一副商界成功人士的派头。
看着面前变化巨大的家伙,陈洛在心里竟有许些感慨。
三年过去了,很多故友都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眼下,两人以这种身份在这里见面,怎能不让人感到唏嘘感慨。
“看来当年自己没有看错,这个家伙是一块璞玉。”陈洛暗暗地道了一句。
其实,对于陈洛而言,在东北特训营当教官那一个月,不过是他在这三年来里一个微不足道的阶段。
作为纨绔子弟的项天问,刚入特训营对谁也不服,甚至,连女教官都敢去调戏。
当时所有教官都决定放弃他,只有陈洛认为项天问是一个可造之材,假以时日必能成大器。
这种人,缺点十分明显,但优点也很大。
最后在陈洛面前,经过一番较量下来,项天问终是对陈洛彻底心服口服。
慕伊雪美目看向对面的陈洛,又看了看项天问,皱着黛眉,一抹朱唇里轻轻自语了一句:“教官?”
看得出来慕伊雪心中充满疑惑。
她完全没有想到出身禹州下面一个山村的陈洛,会跟从帝京来的顶级大少扯上关系。
而这时,在一个熊抱之后,项天问便放开陈洛。
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跟陈洛勾肩搭背了起来。
接着,项天问还露出一脸讨好的笑脸,给陈洛递上了一根精致的雪茄,“洛哥,来抽一根,这可是我特意让人从古巴那边买回来的,绝对正宗味,你要是觉得不错,我将我的囤货全部都拿过来孝敬你!”
在项天问这句话落下后,不仅是在场倾城集团的人员,就连跟在项天问身后的那十个保镖手下,都直接愣住了。
刚才他们听到了什么?
孝敬?
嚣张无比的项天问,一世狂傲的大少,从不将人放在眼里,竟然第一次说出了孝敬这两个字。
要知道,哪怕是在自己家中那些长辈面前,项天问都懒得去说上一句话,现在却对一个同龄青年说出了孝敬。
这怎么能不让他们十人心生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