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雨彤欲伸回手掌,却已经被他握住,顿时满脸绯红,气道:“你,你这人怎么这样!”
王经天拉住她的手掌,身子一侧,右手已勾住她的腰,把她搂在怀里,吻着她的耳垂道:“周雨彤,你好香!”
周雨彤挣扎着站起来,甩给他一巴掌,怒道:“王经天,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说罢,跺了跺脚,拿起板凳上的包,转身朝楼下跑去。
王经天斜躺在椅子上,闻了闻手掌,上面仍有她身上的芳香。
周雨彤走后,王经天失魂落魄了好一会,他抽了几口烟,心道周雨彤果然是个好女孩,但自己显然不是个好男人,他这样做,一方面确实是控制不住,周雨彤文静的面孔虽不同于刘思梅的放浪,但却给他另一种致命的诱惑,他天生就是一个对漂亮姑娘不能自控的人,或者说,他也不想自控,他妈的,喜欢漂亮的姑娘又不是醉,周雨彤漂亮可爱,自己只是一个凡夫俗子,自然会喜欢上她!
王经天摇摇头,灌下一大口劣质的啤酒,心底下却有另外一种声音,他这样做只是想让周雨彤认清自己,认清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他知道她是个好女孩,他不能耽误她!
“最难承受美人恩,嘿嘿……”王经天趴在桌子上对着酒杯中模糊的自己自言自语,人生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这样无聊,你在独醉的时候会异常清醒,因为这个时候,你是摒弃了那些生活琐碎杂质而晶莹剔透的一个自己。
王经天独自一人喝了半瓶杯啤酒,吃了几粒花生米之后,突听楼梯上传来“砰砰砰”的急促声音,紧接着见李旭慌慌张张的跑来,他额头的头发已经乱成一团,像个马蜂窝般,但很显然,他的表情告诉别人,他是捅了马蜂窝的那个。
“不好了,大天!”李旭急道:“我,我遇到那小子了!”
王经天给他倒杯啤酒,伸手递过去道:“来,顺口气,慌什么慌,天又没塌下来!”
李旭拿着杯子喝了一口,大声道:“我遇到,遇到四眼仔了,他们正追过来,咱们赶紧逃?”
王经天漫不经心道:“几个人?”
李旭道:“没看清,四五个吧!”
王经天呆了呆,道:“长腿妹子来了没?”
李旭皱眉道:“好像看到大长腿了,应该在,不过你还惦记人家妹子干嘛,咱们马上就要被人收拾了!”
王经天一拍桌子道:“好,今天就收了这个长腿妹子!”说罢,伸手抓了一把花生道,“下去把帐结了,咱们会会那孙子!”
谁知二人到了柜台后,被老板娘告知刚才那个姑娘已经替他们把帐结了,王经天想起她孤单单的身影,想到她从椅子上拿起的那个硬塑料材质的廉价白包,不由有些心疼。
方才桌子上的啤酒他没有喝完,而是留了半瓶,他并不是缺乏一干而尽的勇气,而是觉得自己的热血与勇气就像瓶中的酒一般,如今只剩了半瓶。
剩勇,是王经天给此时此刻、给余生自己的一个定义,自己就剩那么点了,不管是勇气还是雄心,还剩那么点,最后的那么点,还能让他捣海翻天吗?
他要做那个捣海翻天的那个人,他要做回梦中的自己,凭着仅存的残念与所剩不多的勇气。
夜风呼啸似匪徒,打劫着路人的风度,他们缩着膀子、弓着身子接踵而过,以避开不久将至的暴雨。
王经天叼着烟立在狂风中,心中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他虽然打过架,但以往都是单挑,这一次的群殴于他满是渴望的新鲜。他站在路边,果然看到那个满脸青春痘的四眼仔正朝这边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