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吃完的垃圾放进垃圾箱里,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随手丢到地面,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一个白天,大小姐都在逛街,当然了,并非是大小姐一个人,而是还有她的闺蜜,她们和普通女孩没什么区别,只是买的东西和吃的东西,以及出行方式比其他人奢侈一些而已。
最明显的就是出门有车接送,吃饭必定高档餐厅,而且每次都吃不完,完全凭着尝尝的想法点餐,吃不了的全都丢掉,喜欢的衬衣一件也是几乎上万。
一天下来,每一个人平均花费是十万块钱左右。
这次我留一个心眼,在大小姐丢完垃圾的时候,我盯着那个垃圾桶,对方的习惯如果不符合的话,必有猫腻。
果然,在我盯着大约半个小时候,一个收破烂的来到了垃圾桶,那个人收破烂的是一个小孩,大约有十多岁的样子,就看那个孩子从垃圾桶里面来回翻到垃圾,我趁着这功夫,走到了一个卖报纸的地方,拿起了一份报纸,在旁边挡住自己的视线,然后偷偷的盯着那个男孩。
我定了一段时候,发现那个男孩果然不是来捡垃圾的。
因为他在掏垃圾的过程当中,发生了两个事情,第一是那个男孩掏到了一个哑铃!
那个哑铃已经是废旧了,但是看上去也是铁制作的,如果真的是捡垃圾的人,必定不会放过,可是那个男孩反而把那个东西当作垃圾,丢到了一边去。
第二个特点就是,有一个收废品的老头,路过男孩的身边,并且问道:“小孩,你是谁家的啊,这大中午的你来这干什么,晚上来,都晚上来,哪有这功夫干活的!”
我一听,立刻明白了,他们干这一行的人,都不认识这个小孩子,而且这小孩子也是一个生手,从这两点上,不难看出,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目的不单纯。
果然,小孩子最后捡起来的是,那大小姐丢到的零食,并且丢到了零食,拿走的仅仅是包着零食的面巾纸。
我紧紧的跟着这孩子,等走到了一个胡同地方,我一下子拍了孩子的肩膀,说道:“别怕,我不是坏人,告诉我,你这面巾纸是给谁的?”
孩子摇摇头,我继续说道:“对方给你多少钱?”
孩子说是一百块钱。
这就有意思了,如果是给了千八的,我未必肯拿,一百还好说,我立刻说道:“我给你二百,你替我办事!”
那孩子两眼放光,立刻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