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乔沉默地笑了笑,只是说:“那好。”
说着,径自走到她曾经睡过的一间客卧。
转身以后,林鹿心想,方乔是真美,美得自带一种侵略。她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说话时的样子也很美,就连不说话光眨眨眼也是美得如痴如醉。
然而,她居然没有一点点强人所难,反观自己,倒是小肚鸡肠得很,字里行间充满了宣示主权的意思。实则,她也只是实话实话而已,从没想过要让谁下不来台。
大飞睡得很死,甚至打着呼噜,完全睡得事不关己。
方乔取了东西很快就出来了,林鹿不知该走开还是站在原地,还没动作,方乔已经折回到她身边。
离开前,她留下了这间房子的钥匙,没有交到林鹿的手里,直接放在玄关处的木架上。
方乔没有解释,她相信时敛森会处理好这样不必要的误会,她显然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
时敛森不爱她,她便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时敛森爱林鹿,所以她是这里永远的女主人,自己不过是被时敛森留宿过几晚的房客。她分得清自己的立场,也有自己的做事原则。
“林鹿,请将这把钥匙帮我还给时敛森,谢谢。”方乔重新弯腰穿鞋,同时拿走了这双露趾的毛茸茸的浅灰色ugg拖鞋。
“不客气。”林鹿不懂如何应付这样的场面,只是顺着话头往下接。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冒昧了,没有事前打声招就过来。”方乔表示出歉意。
林鹿摆摆手,反而比她更不好意思:“如果我知道你会过来,我应该提前回避的。”她的声音很小,透着不自信,所以表现得像是她搅了方乔的好事一样。
这样的不自信并非空穴来风的,任谁也不相信,和时敛森在一起的人,竟然是一无所长的自己,而不是与时敛森并肩的方乔。
方乔笑了,不知林鹿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自己不讨厌林鹿倒是真的。
方乔转身前说:“再见,林鹿。”
林鹿说:“再见,方乔。”
下行的电梯里,方乔生平第一次为感情的事落了泪,她在镜中看见自己通红的眼畔和鼻尖,蹲下去抱住自己失声痛哭。
怎么办,四岁的方乔喜欢六岁的时敛森,二十四岁的方乔依然喜欢二十六岁的时敛森。
可是六岁之后的时敛森,这辈子再不喜欢方乔了。
方乔知道,余生的时敛森,只会爱林鹿一个人。
说不清为什么,她相信直觉。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底楼,电梯门打开之前,方乔胡乱抹了把泪,任性地仰起头,正对着摄像头,生硬地挤出一个全世界最甜美的笑容,大声对着摄像头喊道:“时敛森,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再见!”
她快步走出楼厅,微风吹过她的脸庞,拭干了脸上的泪痕。这一回,她不需要强装出一个善解人意优雅从容的方乔了,她只是一个想要被爱却换来背叛的小女人。
方乔在四下无人时,也常常会露出幼稚粗俗的一面,她心有不甘地碎碎念:“面包有了,爱情还会远吗?去尼玛的失恋森!”
时敛森一下午打了好多喷嚏,显然不是被诅咒的,他不知不觉患上感冒了。
对面是阿谀奉承的黎潮江,这些日子整日来公司盯梢时敛森,因为他出现在这里的次数实在太过频繁,不知情的还以为是被甩后不死心的前任。前几次白跑了好多趟,时敛森忙得分身乏术,没有美国时间接见他,他总是从天亮守到天黑,最后被田星灰头土脸的打发走。
今日得了空,黎潮江倒是不负所望,带着满满的诚意来到时敛森面前。
和他一同前来的,还有曾经当着别人面,当众给过时敛森下马威的谈老头。他几十年来见风使舵惯了,风吹哪他便倒哪。
时敛森不计前嫌,直入主题。
黎潮江和谈老头在莎莉的股权加起来总共是百分之二十七,黎潮生占有百分之二十,如若时敛森吃下两人手中的股份,他便是莎莉的第二大股东,在他之上的便是莎莉的创始人黎昌新黎老头。
谈判了一个下午,时敛森最后说:“一周后,我给你们答复。”
黎潮江急忙道:“时总,这真的是我所能给出的最大诚意了!”
“你的诚意我看到了,但这并不足以影响我的判断,不是吗?”时敛森斜睨一眼,他是不屑的,他从来没看上过莎莉的一切。况且,他的便宜除了林鹿,真没谁可以随便白占的。
不过,黎潮生不是喜欢把人逼到墙脚吗?2.4亿美金收购花纪?
时敛森眸中泛起精光,提了提嘴角,轻轻地笑了。他捏着手中的笔转了几圈,心里想着,这场反收购应该会挺精彩的吧?
下周,花纪的新品正要上市,不如为顾客博个眼球,让他们买产品之余看场好戏倒不失为一个标新立异的好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