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紧,等到高二时她的空闲时间应该就多了,俘获宋国豪的心,她志在必得!
之后,安疏影就被吴迪带到了他最近住的高档公寓。原本安疏影还以为当清洁工很轻松呢,结果那巨大的室内面积摧毁了她的幻想。
而当她发现吴迪竟然买了两层,然后更让人打通两层,通过室内的螺旋阶梯可以走上第二层时,她真的很想说——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吴迪往沙发上一躺,然后忽然吩咐道:“我的小女仆,现在给我出去把最新一期的《画王》漫画买回来,我现在要看漫画。”
安疏影难以置信地发现,吴迪这家伙居然这么快就进入“主人”这个角色了,吩咐起人来更叫一个熟练,让安疏影忍不住怀疑,这家伙到底是在怎样的伺候中长大的,不过现在居然一个人住,还真是有些奇怪。
安疏影并没有忤逆吴迪的命令,只因她觉得做这种事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却可以算是偿还吴迪人情的第一步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安疏影从来没有看过《画王》漫画杂志,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闲钱,但是她也听说过这个号称是东方最畅销的漫画杂志,华夏的漫画产业中标杆性的存在,在上面发表漫画的都是最顶尖的漫画家,编辑也是最专业的。
她将买全了《画王》旗下所有类型的漫画杂志,在递给吴迪时,忍不住问道:“你这样的大少爷,也喜欢看漫画么?”
吴迪懒洋洋地说道:“完全不喜欢。”
他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找出了最新一期的《画王.月刊少女》,然后翻到了那一页作者名为“长笛”的《错过》这部短篇漫画,十分敷衍地看了起来,他还要向某大小姐汇报自己的读后感,必须时刻愉悦某大小姐。
安疏影听吴迪这么说,再发现他的行为,忍不住小声嘟哝道:“这家伙是不是有病,不喜欢的话还让我去买,现在还看得很起劲……不过却是少女漫画,果然有病!”
她现在已经约束自己,尽量不向吴迪喷洒语言的毒液,就算忍不住的时候,那她也压低声音自己嘀咕,没办法,她嘴欠的毛病已经改不了了,该骂人时不骂人,她浑身难受!
“其实我也完全不喜欢写作。”吴迪又加了一句。
结果不喜欢写作的人轻松通过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那篇《女人的趣味》还被刊登上校刊,获得全校大部分学生的一致好评,趣味性上甚至还超越了那位大小姐的文……你这家伙别这么傲娇行不行,不装逼我们还是好朋友!安疏影继续喋喋不休地小声嘀咕。
“现在,除了那烦人的写作以外,我还要向《画王.周刊少年》投稿,某人真是会折腾人呐。”吴迪幽怨道,“这什么《错过》,完全就是n……好,太好了,太棒了!这么清新脱俗的少女漫画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愧是某人的漫画处女作!”
“哼!”他的灵魂中传来一声满意的轻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