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希望时间倒退好几年,她的身边,有我,只有我。
哪怕,这个人不属于我。
很多人都问过我,怎样才能忘记一个人,我答的很是轻松,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但是谁都明白,要彻底遗忘一个人,一个曾深爱过到没结果的人,还有那段说不上刻骨铭心至少曾经拥有时时刺痛着自己影响着下一个身边人的感情,是有多么困难。
而她,只是那个让我深爱到没结果的人。
与我,没有任何感情交集,如果感情算是一种债,那我可笑到连一份口头欠条都没有。
我在这个漫长的下午,听着窗外雨水使劲砸玻璃的声音,思绪难免有些飘忽不定,我不知道现在的心情是如何,是怀念,还是怨恨。
我举起单反的时候,她的裙摆刚好被风吹起一角,露出了那一截皓如凝霜的脚脖子,还有……红绳。
我知道,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绑一根脚链,可她系的只是毫无花饰可言的红绳子。我认为她是不一样的。
她的笑容,是治愈的。我忍不住在同她玩游戏的时候,用食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尖。软软的,除了没有水雾迷蒙,像极了猫咪的鼻。
越是同她接近就越是心乱如麻,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
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我不是这样的俗人。
我利用了她的善良,博得她的同情,我对自己这样的行为很是不齿。可是一个男人为了接近自己有好感的女孩子不择手段,又有什么错!
当他一个电话,就使得她手忙脚乱。我明白了,她钱包里夹着的,便是这个人了。我有幸在她拿出钱包付款时见过一次,照片上抿着嘴一脸严肃的男孩子,给我的感觉便是,干净,我想不到比这两个字更贴切的字眼。和她很搭,真的很搭,以我这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说,他们吵嘴,互不相让,其实比任何人来的亲密无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