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隐秘,也终于得以揭晓。
原来几十年前,老妇人的青梅竹马订下三年之约离乡后,孤身一人来到羊城闯荡。
一个没读过什么书的外地小伙,在陌生的大城市里除了去工地卖力,还能干什么?
为了赚钱好回乡迎娶心上人,他工作极为卖力,一个人干两三个人分量的活,每天吃的是馒头就开水,说是吃草挤奶都毫不为过。
勤勤恳恳干到年底,以为能得到第一桶金的小伙子从工友处得知了老板携款跑路的消息。
足足一年的血汗钱啊,系数化作了泡影!
那一刻,他几乎整个人都傻了。
拿不到工钱,别说原先做其他小生意的计划了,他就连回乡的车票都凑不出来。
浑浑噩噩的小伙子跟着几个同样心灰意冷的工友爬上了工地的烂尾楼上,就在他准备纵身一跃跳下去时,他猛地想起心上人送别他时那一脸期盼的神情。
流着眼泪,牙根几乎都咬出了血,小伙子忍住了轻生的念头,并将几位工友也劝说了下来。
为了生存下去,为了出人头地,小伙子带着工友和当地的帮派抢地盘,干起了黑吃黑的生意。
靠着干架时连命都能豁出去的狠劲,还有豪爽仗义的作风,小伙子竟然带着一帮兄弟在羊城占据了一席之地。
帮派地盘不断壮大,账面上的金额也越滚越大,小伙子心里却愈发煎熬。
他需要金钱,好让心上人的父母刮目相看,可他又害怕心上人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后,对他失望不已。
终于,在三年之约临近之期,他决定金盆洗手,远离这打打杀杀的帮派纷争,回去迎娶心上人过安稳日子。
可就在当天,帮派内对他不满的成员,居然联合外人将他和几位得力助手围堵在了胡同中。
对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废了他的双手双脚,让他一辈子残疾,以报当初抢地盘时结下的梁子。
身边的兄弟一个个倒下,小伙子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如果他的双手双脚被废了,那该如何回去迎娶心上人?
这个念头一起,小伙子整个人变得凶戾无比,抽出藏在身上的刀子便是搏命式的一通猛砍。
当他回过神来时,浑身上下几乎全是鲜血,完全分不清是他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
杀人了!
地面之上,躺着两个一动不动的青年,一个被划破了脖子,一个被刺中心脏。
小伙子只觉脑子轰的一下懵掉了!
(PS:3章完毕,大佬们再来些月票!本来叶子也没打算争抢新书月票榜,不过看了下,现在本书排在13位,貌似距离前十也不远。所以叶子打算拼一下,还望大佬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