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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比兽骨(1 / 2)

还有几个时辰就到十方城了,罗溪骑在马上问王牧之:“你大哥为什么这么着急把你叫回去?”

王牧之叹了口气:“还不是为了玉兰节。”

罗溪不解:“玉兰节是什么节?”

王牧之解释:“玉兰节是年轻人的节日,男人在一起比骑马射箭吟诗作画。女人们也会出来,不过比试的就是他们女人的东西。在这一天也是男女相亲的好日子。很多人都在这天会选择合适的伴侣。”

看着王牧之愁眉苦脸的表情,罗溪笑问:“找老婆是好事啊,干嘛愁眉苦脸的?”

王牧之苦笑:“让我烦恼的不是这个,而是兽骨。”

“兽骨?兽骨怎么了?难道你是说你们十方城的那个潮流?收集兽骨?”

“是啊,本来去郭夏就是去找寻猎物的,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只有这个了。”说着,王牧之拿出罗溪送给他的一串猪獠牙。“还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向大哥交代呢。”

罗溪问:“你们比赛兽骨,是什么样子的兽骨呢?兽骨的一部分?还是全部兽骨?还是什么?”

王牧之详细给解释了一下:“兽骨首先是以猛兽为佳,小兽次之。以头骨为佳,足骨次之。总之就是越大越凶猛的野兽越好。”

罗溪听到这个很奇怪:“你们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流行?”

王牧之又叹了口气:“其实十方城以前是尚武的,最开始祖先们都是相互比谁家打猎来的兽更凶猛,留下骨头作为凭证。可是传到后来,每家武功厉害的就那么几个,而且家族的分支越来越多,每个分支都想拿出一个像样的兽骨彰显本事。所以演变到后来就不是自己出去猎了,而是通过买,换,等方式找来兽骨。在十方城,谁要是有个像样的兽骨可是能卖到大价钱呢。去年有个虎头骨,买了一百万两银子呢。”

一百万两,想想这个数字,罗溪心里有了盘算。

章子涛问:“这个兽骨到时候怎么展示啊?”

“十方城每年都有鉴宝会,就是各家把兽骨装好送到天宝楼,我们十大家族的年轻公子大多都会出现在那里。每一家都拿出这一年准备的兽骨,最后进行投票,谁家的兽骨威猛,品相好,谁家就获胜。”王牧之又自嘲地笑了一下:“本来我是跟大哥主动请缨,今年由我来准备王家的兽骨,谁知道这件事真没那么好办。上次要不是夏静言的事情,估计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兽骨了。”说着王牧之心里恨透了夏静言,又想起跟着夏静言一起的蒋一刀,心里啐了一口:该,你们就是该死。

一行马车进了城。

这十方城果然不同凡响,比她之前呆的燕国新京繁华上许多。十方城,聚集了十个大家族的人,每个家族的人都有不同的服饰,这个感觉有点像清朝的八旗,每个旗都有自己的颜色。十大家族也是,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从服饰上就能分辨出家族与家族的不同。

街上的铺子特别多,五花八门。这里的铺子要比郭夏城的有档次的多。或者说高中低档的水平分布更加齐全。有适合富豪们一掷千金的店面,也有给穷人买东西的店面。城池中越往中间店铺越豪华,住宅越大,富豪越多。反之,越靠近城边则店铺越朴实,住宅庭院越小,平民越多。

罗溪,召瑾瑜,王牧之,章子涛,郭芳芳这几个人一路上都在一起,已经成了好朋友。他们坐在同一个马车内,王牧之热情地给他们介绍十方城。

“对了,快到我家了,我先给你们安排住的地方,然后咱们再好好吃一顿。”

走到了十方城快中心的位置,终于看到了那古朴的建筑群。高高的围墙,威严的大门,上面写着苍劲有力的两个字“王家”。

进入到府内,周围的景色更是秀丽,无处不体现一个大家的风范与气势。十进的院子,每一进都有不同的景致,要么是竹园,要么是内湖,要么是凉亭,要么是假山怪石。总之十步一景绝不夸张。

主体建筑十进的院子周围还有其他的独立的小院。

王牧之给罗溪一行人安排的是东边的玉兰苑。

玉兰苑是个相对清净的院落,面积也比较大,里面有主屋,客厅,偏厅,东西两厢房,还有一个小厨房。

“四哥,你对这里可还满意?”以前王牧之叫罗溪夕四公子,后来又叫夕四,再后来叫四儿。可是自从和土匪交手后,尤其是后来每天的晨练过后,王牧之觉得这个人简直比自己大哥还有气度,还要厉害,所以现在就叫他四哥了。

罗溪看着这拾掇干净的小院点了点头:“这院子不错,让你费心了。”

王牧之一摆手:“这算什么?有什么可费心的?你们住着高兴就好。”

几个人说笑着整理着行礼,计算着生活还缺什么。王牧之也一边派人帮他们收拾,一边和他们开着玩笑。忽然这个时候有人过来了。

“小少爷,少爷让你带着东西去鉴宝会呢。”

王牧之听了叹了口气:“唉,该来的总会来。”王牧之已经把那一串猪獠牙用上好的盒子包好,让侍卫拿着了。

罗溪拍了拍王牧之的肩膀:“没事,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就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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