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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00)(2 / 2)

疾风兽的智商比马儿还要高一些,本来马儿有些就很有灵性了,知道生气知道忠诚喜怒哀乐非常分明,疾风兽就更加的人性化,作为一个母疾风兽,蕾姆生气的时候会跺脚,更是会追着人揪头发,她的固定搭档发际线都被她弄得后移了。

蕾姆是爱我的!所以这一次不会咬我头发吧?那壮汉看了下身后疾风兽那雪白的利齿,简直就是吹毛立断,虽然是只吃草和树叶,可咬起头发来,每次他还没反应过来,头发就秃了两三块。

也不知道蕾姆是不是听懂了他的话,一扭脖子挣开了他的控制,把缰绳从他的手中拽出,小步慢走来到了景明的身前,没有在壮汉面前的傲娇,反而低下头友好的蹭了蹭景明的手。

美貌,大概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吧?

你要试试么?蕾姆在邀请你。卡尔也很惊讶,毕竟蕾姆作为一匹小母马,平时还是挺有脾气的,野性十足,就算是嫌弃费利克斯,平时也只有他能够制服蕾姆,蕾姆后背从来都是费利克斯一个人的。

好。景明把行囊挂在蕾姆的背上,摸了摸蕾姆的脑袋,抓住缰绳翻身一跃,非常利落的翻了上去。

疾风兽要比正常的马儿还要健壮,就算蕾姆是个母兽,体型也和正常的公马差不多大了,站在景明前面,景明根本就没有办法越过她的身体看到后面的景象,蕾姆站直抬起头,刚好和费利克斯一样高,两米二。

景明这一手让其他人起哄叫好,不过也没有人觉得太过诧异,现在的皮孩子啥都敢做,爬树掏鸟蛋捅蜂窝,下河抓鱼捞虾,身手都是利落得很,尤其一看景明就是穷人家的孩子,不像是有钱人家养的精致,肯定体能没有穷人家孩子好。

嘿!蕾姆你等等我!费利克斯上前两步,想要坐在景明的后面,结果被蕾姆嫌弃的白了一眼,撒开脚步跑开了,他无奈只能一边叫喊一边跟在后面跑。

呵,这家伙。卡尔笑了一声,无奈的挥了挥手,行了,咱们也跟上吧,别让蕾姆把咱们落下太远,这路上可是会遇上山匪的。

蕾姆可是费利克斯的心头宝,哪里会让她跑太远,他一个风系魔剑士,要是连坐骑都追不上,那可真是太丢人了哈哈哈!

景明骑着蕾姆,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感,清风拂面把他的头发吹得顺服的贴在头皮,夏天的风温温热,这样的感觉格外舒适,如果旁边没有一个壮汉陪跑就更棒了。

费利克斯大步急奔,和蕾姆并肩而跑,一边跑还一边道歉,那态度低三下四,和哄媳妇没啥区别了。

不过疾风兽本性温和,如果说雄兽暴躁些还比较正常,可蕾姆脾气大这一点绝对是被他宠出来的。

我的小乖乖,我错了还不成么,我要跑不动了,我的魔力要用光了,你再不停下我可只能用强的了!费利克斯苦劝无果,道歉没用,最后只能抓着缰绳助跑几下飞跃而上,强硬的拉扯缰绳让蕾姆减速。

蕾姆那暴脾气,感觉到拉扯的不适,都忘记了景明的存在,习惯性的撩蹄子不干了,各种蹦跶,硬生生把费利克斯从背上甩了下去,然后一个蹄子踩住,低头吭哧吭哧几口,给他做了个新造型。

啊!!!我的头发!费利克斯的哀嚎声传出老远,让后面的人听得一清二楚。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快快快!我已经对费利克斯的新发型迫不及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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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兽只是坐骑昂,不会变成人形的,所以只是灵性十足的一个坐骑,我们的目标是找个独角兽~长翅膀的那种!

第143章 借刀杀人

景明加入了这个队伍,瞬间变成了团宠, 大概是因为这个队伍里面从来没有出现过, 他这样长得好看又乖巧懂事的小孩子吧。

采购的时候, 卡尔特意陪他去了服装店,给他挑选了几套衣服,不是那种特别贵的丝绸,只是穿着舒服的棉布衣服, 和一些结实的麻布外衣。

贴身的衣服舒服就好,毕竟他们这层次还是实用为主。

这次的花销都是卡尔拿的钱, 他不像一些商人,精打细算太过了,显得非常抠门。

他觉得赚钱就是为了享受, 给自己花钱给家人花钱,不为场面,就是为了舒服,所以他赚得不少钱,可攒下来的却不是很多。

卡尔大叔, 今天晚上要吃的东西还没买。看着这一行人采购差不多要往外走了,景明出声了。

啊?买什么?卡尔眨了眨眼睛, 他干粮准备了很多啊,肉干和黑面包,其他的东西不都是随地取材么?

买点面粉吧, 还有土根、蘑菇干之类的。每个世界的叫法都不一样, 土豆芋头地瓜之类的根茎植物这里基本直接统称为土根, 各种蘑菇也只有有药效的会被用药效命名,致幻菇泡泡菇止痛菇啥的,都比较直白,其他能吃的都统称为蘑菇。

作为厨师,卡尔当然是无条件相信景明专业方面的提议,想吃美食还要靠景明,面粉土根蘑菇啥的,就算买上一车也用不了两银币,比他送给景明的衣服都便宜。

好啊,那走吧。正巧这一次货物不多,挪一挪还是能空出一个车的。

景明跟着逛了一圈,早就已经摸清了附近,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已经采购完了接下来十几天需要的食材,各种香料、调味料、蔬菜干,面粉和各种豆类谷类他买的最多。

肉干不来点?卡尔作为一个肉食动物,虽然采买准备过了一些肉干,可是比起景明屯的粮食,他似乎准备的太少了,这个比例,难道他们之后每天都只能啃面包吃青菜么?那也太惨了!

肉新鲜的比较好吃。景明断然拒绝,然后说道,进城出城耽搁时间,现在除非必要我们就不需要进城了,大概会缩短三到五天的路程。

粮食没问题的话,我们直接走小道,十天左右就能到达奥姆峡谷。卡尔点了点头,以前他们也这么干过。

不过一般都是缺钱的时候,或者货物让他们不敢耽搁,因为一群糙老爷们上路,让他们连续啃十多天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面包,吃着比石头还硬的肉干,连改善生活打猎弄到的猎物,一个不好就是被烤成焦炭。

实在是太折磨人了,经历了几次,他们就一致同意绕远路多花钱,每天都进城下馆子的生活。

卡尔尝试过景明的手艺,反正他对之后这几天的旅程是非常的期待,其他人也因为对老板的信任,勉勉强强同意了这个重游老路的提议。

因为这片大陆地广人稀,就算他们之前基本上都是进城吃饭的,可依旧会在野外留宿,毕竟时间就是金钱,都已经为了吃喝付出金钱了,在找旅馆住,那他们跑多少趟也是不赚钱的。

帐篷按照人头买的,因为时不时卡尔就会雇佣一阵新人,景明的住处倒是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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