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时盯着这双与平常天真开朗截然不同的眼睛,竟然生出了不认识眼前这人的错觉
那双眸子又黑又沉,里头似乎蕴含了极其重的欲望与疯狂,像反社会主义埋下了半城炸药,只消不知道谁踩中一个雷点,全城数以亿计的人口必将瞬间被火光吞噬,灰飞烟灭。
于时没动,他就着这个姿势轻轻皱眉回视,像凝视深渊般。
半晌,张璃突然动作,手指微抬,似乎又要去牵于时的手。
于时下意识地往后撤,手臂从桌上放了下来。
就是这样一个无意识的微小举动,在张璃眼里似乎成了满天的冰雹雪水。
如同突然收到鸣金的十万大军,突然偶遇天降暴雨的熊熊烈火,张璃眼中又深又重的黑暗尽数褪去,渐渐地,显出平常的样子来。
于时当时心里冒出来的两个字,居然是
幸好。
幸好什么,于时也说不太清。
就是莫名觉得,先前丝丝缕缕快要爬上他周身的阴冷幽暗气息,随着自己不知道哪个动作的触发,如潮水般褪下。
让人松了口气。
后来他还是把张璃送了回去。
第二天张璃酒醒了,发来了一段不短的道歉消息,看得于时都觉得自己像是个pua别人的渣男,又单独约人出来吃了个饭,这事儿才算是翻篇了。
谁都有个低落的时候,于时能理解,只是那晚的场景给他留下的印象有点深,在那之后的不短时间里,于时都有意无意地避开和张璃的任何肢体接触。
很明显,张璃也感觉出来了。
于是有时候并肩而行,时不时就能察觉到张璃周身一闪而过的失落,和那双有点像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一样的眼睛。
原以为成年人了,有些界线不需要点破得明显,大家心知肚明就好,没想到张璃不太一样。
又一次于时避开了张璃递水过来时的手指后,上一秒还在和他闲聊的人下一秒就微微低下了头,盯着自己手指发愣。
不用看于时也知道,浓密得遮住瞳孔的眼睫间是一道怪可怜的神色。
可这次张璃没有再当作无事发生。
他忽然迅速收回了手,又觉得还不够似的,把双手都背在了背后。
轻声说:对不起。
事情已经过去不少时间了,于时一愣,吞下一口清水,微仰着头斜眼看他,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张璃依然低着头,只剩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刷来刷去。
于时放下杯子,正视张璃。
就听见他说:我保证那是最后一次了。
这话没头没尾的,于时却奇迹般地听得出来,他在说他喝醉后,握住他的手腕,目光沉沉的事儿。
这件事原是怎么想怎么诡异
没人会为了一个友人之间的小动作,或是一个喝醉后的眼神道歉。
可于时当下却觉得,这声道歉,他受得住。
张璃眼睫颤抖得厉害,上头似乎慢慢摇挂水珠,他抿了抿唇,抬头看于时,我就是想回到原来那样,行不行?
回到原来没有被自己吓到的时候,回到于时愿意和自己瞎聊闲话,偶尔可以一同出游的时候。
张璃原以为世上最难受的事是没有恰当的身份留在于时身边。
可真正慢慢地融入于时的生活,发现可以不用借助外人就能以正当理由每天见他时才知道
他早已对这样肆无忌惮地汲取于时的气息上瘾,心脏颤抖叫嚣着每日沉醉于极乐的亢奋。
所以于时任何下意识地抗拒,躲避,对他来说才是真正凌迟的刑具,稍微一剐就血肉模糊。
他舍不得伤害于时,又快要压抑不住体内与生俱来的暴戾因子,对于时难以自拔的贪念折磨得自己日日痛苦不堪。
所以他几乎是带着祈求地看向于时,像个死刑犯求刽子手,求他:你别躲我,好不好?
他可以费尽心力地抑制自己,不打扰于时美满的姻缘,不搅乱他幸福的生活,可于时,也绝对不能离开他的视线。
不能躲他,不能抗拒他,不能不见他。
张璃也很怕。
他怕于时像自己幼时那条总爱跟着别人回家的漂亮猫猫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自己永远深埋地下了。
他当时双手沾满鲜血,只有这猫再也不会跟别人回家了的快意,心头爽快不已。
但那只猫和于时比不了。
若是躺在那片草地上鲜血淋漓的尸体换成了于时
张璃觉得,自己肯定是要殉葬的。
极致的温柔与疯狂的暴戾欲望几乎要将张璃的灵魂都撕碎。
他日日被迫困于反复的撕扯中,夜夜痛苦不堪。
但还好,在他尚未举起屠刀之前,于时清冽的声线像观音手中玉净瓶里施舍下的甘霖降临。
他说:以后不会了。
拍了拍张璃的肩。
于时在心里叹了口气,说到底他还是心软,总轻易割舍不下象牙塔里交到的真心朋友。
而且张璃是他见过的,少有保持着少年单纯心性的人,他确实很欣赏他,也被他坦诚直白的诉求所触动。
他拍了拍张璃的肩,如愿看到张璃眼中的失落低沉一扫而空,瞬间就重新亮了起来,嘴角要轻轻勾起一个笑。
于时刚想再说什么,手机铃声响起。
他找的这份工资待遇很好,和张璃在同一个公司的不同部门,这会儿刚好临近下班,向甜打电话来了。
屏幕上的名字是颗软糖,一瞥就能甜进人心里。
于时立刻收回搭在张璃肩上的手,略微抿紧的嘴唇上挑 ,眉眼间像解了冻的春池,丝丝泛起轻柔涟漪。
张璃立刻偏开头去。
嗯刚下班。于时接通电话,带着笑意说:那你在学校等我,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转头又问张璃: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
眼角还残留着温和笑意,是于时从来没有对张璃展露过的一面。
张璃的右手背到后面,四指指甲一点点捏紧,皮肉划破,上头的疤痕还未完全好,又添新血。
疼痛丝丝蔓延,他才终于稳定心神,笑了笑:不了,不想当电灯泡。
他想,自己大概永远都不能见向甜。
手心的疤痕,大概永远也好不了。
俩人一起坐电梯下楼,快要出门时,张璃忽然问:想好在哪买房了吗?
今年于时想把向甜带回家去,上次和张璃聊起过这个事情,他俩也去过几个新开的楼盘看过。
第二个小区怎么样?于时想了想说,采光结构都不错。
张璃笑起来,我也觉得第二个好。
于时和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门,屋外冷气刺鼻,空气却比室内闷热的感觉要好,他半开玩笑:那说不定还能做个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