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仵作一听害怕极了,诈尸了那不就是闹鬼吗?就连忙问怎么办?
老和尚捋了捋胡子告诉他,其实方法很简单,只要不让月光照在他眼睛上就行了,你从家里抱过来一床棉被,只要太阳落了山,你就把棉被把他的脑袋都蒙上准保没事儿,马仵作照做了,太阳一落山就把尸体的脸给盖住,果然一直相安无事。
这件事儿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在仵作这个行业里面传开了,一直流传演变到现在,只要是死了人,在尸体入棺之前,都要找个白色或浅蓝色的布单将尸体给蒙住。
而另外一种说法就比较科学了,说是完全出于对死者尸体的尊重,让他死后可以得以安息……
至于您更相信哪种说法,就见仁见智了。
扯了个比较远的话题,接着言归正传。
消防队的技术队在得出结论之后便离开了现场,现场彻底移交给了乌市刑警支队,在张山看来,李院长的死恐怕并不是个意外,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刚好放大镜聚焦在了火柴上,火柴又刚好引燃了旁边的乙醚,而乙醚又引起了李院长的中毒?
如果深究的话,这个事情当中有三个最大的疑点。
第一个疑点,首当其冲便是乙醚的来源,在如今,乙醚属于危险化学品,也是容易麻痹人体神经的致幻剂,很多市面上的所谓的“迷幻药”一类的东西当中都搀杂着乙醚的成分。所以国家早就严令禁止了乙醚类产品的销售,一旦发现谁私自贩卖购买乙醚,严惩不贷。很多人可能都或多或少的看过这样的电视剧剧情,一个入室盗窃的犯罪团伙手里面拿着一桶洗衣液上门推销,让户主闻一闻洗衣液的味道,结果户主刚闻了一下就晕厥过去。其实所谓的洗衣液里面的成分就是乙醚。还有的人拿着一块毛巾,朝着人嘴巴上一捂人就晕过去了,毛巾上面的主要成分其实也是乙醚。
电视剧当中或多或少有夸大的成分在里面,但是理论上来说,乙醚确实可以起到这样的效果,乙醚的气体进入人的呼吸系统后会对呼吸系统产生强烈的刺激,人体出于保护机制会让自己进入晕厥状态,但如果要用乙醚让一个成年人昏迷,需要达到两种特定条件,第一,乙醚的浓度非常高,就像是涂在毛巾上一样,用乙醚将整个毛巾浸湿捂住口鼻这样的浓度。
第二,吸入的时间足够长,像电视剧上刚用毛巾捂住人就晕过去了是不可能的,乙醇在吸入呼吸道的时候需要一定的发作时间,一般来说,在浓度达标的情况下要30秒到180秒的时间人才会晕厥,说白了就是最少要半分钟,最长则需要三分钟。所以说电视上那种拿着毛巾一秒钟就晕了的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没有人会那么脆弱,除非是个柔弱的小孩子。
其中第二个疑点便是火柴。
在21世纪的今天,家家户户都采用天然气做饭,没用天然气的也会采取电磁炉做饭,烟民们都人手一个打火机,讲究一点的会用zippo这样的打火机,再有钱点的主还会用都彭打火机……火柴几乎已经是这个时代当中被淘汰的产物了,就算是相对落后的农村,也极少有人用火柴这样的东西生火做饭了。
而根据李院长这样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来说,就更不会用火柴了。
第三个疑点便是李院长为什么会中毒?李院长虽然说岁数不小了,但是身体状况一直都很良好,如果说办公室内着了火,他应该第一时间就会发现才对,可为什么最终却没有跑掉,反而在火灾当中丧生呢?这一切的一切看似巧合,可是疑点却颇多。虽然说李院长原本跟张山等人打好招呼要撤案,可是如今案子还没撤,李院长倒是先死于火灾了,这件事儿张山他们可就不能袖手旁观了。
如果说李院长的死并非意外的话,那么会不会有这种可能?故意纵火的人和前阵子对他的汽车做手脚的人和放遗书恐吓的人是同一个人呢?
他拧着眉头,当即下了命令。
首先这栋大楼直接封锁,把能找到的监控录像全都带回支队,目睹了这场火灾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带回支队接受调查,因为这场火灾是人为纵火,在火灾现场,在福利院工作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纵火凶手。
其次,由慕云将李院长在火灾中丧生的消息通知家属,并将杜妍带回刑警支队接受问话。
再次者,将车友俱乐部的杨雪峰和其他几名洗车工作人员全部带回刑警支队接受调查,并调查最近一个月以来所有跟李院长有过交集的人,不论是通过电话途径还是网络途径。
三个命令一下,所有的刑警就有的忙活了,现场只剩下了张山和孙鹏四五个刑警一起封锁现场,在封锁现场之前,张山等人又一次带上了手套和鞋套,在技术队离开之后亲自进入了火灾现场。
虽然说火势已经完全熄灭,但三楼仍然浓烟滚滚,相比于刚才来说,现在的浓烟已经淡化不少了,和一楼不同的是,三楼的情况最糟糕,走廊里的墙面被熏的黝黑,地上全都是水和灰尘,彻底掩盖了白色的大理石瓷砖。办公室的大门敞开着,只有大门的外侧是完好的,门的内侧已经被烧成了“黑炭”,而火灾现场屋子里面更是一片狼藉,桌椅坍塌,吊在房顶上的灯也坠落下来,露出了黑黝黝的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