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经常会有一些小朋宇、软妹子问:“大叔贵庚?”“作者菌,乃多大?”
每当他们问这个问题,我基本都要冲到镜子前刮一下胡子(早上四、五点起床,赶在八点上班前码几百,千来字;顶着一头的鸟巢、满脸胡子拉渣)。
是呵……
都奔三了,老了。
我的老,是相对网文而言的。看到这里,也许有一些人会笑——不就一新人菜鸟么,能有多老?
以下乃是我的真实人生经历,虚构木有小吉吉:
咳,唉!
小弟02年在台湾鲜网以笔名“错过的故事”发表奇幻小说《清风大帝传》,当时是个愣头青,稿子是用笔写在纸上,然后到网吧敲上去的,为的是想把自己的故事写给别人看,年轻么,总有那么一两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03年去了起点,同样以“错过的故事”写了武侠《逍遥游》,当时因为对读者承诺,所以我花了一年心思写的书,免费放送。
04年8月19号16点41分54秒(时间准确无误),第一本奇幻作品《流氓小兵》在起点大四组tzg老大的带领下上架。就当时来说,这本书成绩还行吧,而且后面还在台湾出过实体书(虽然只有两卷,出版社倒闭了,怪我咯??),但至少有那么两三个月我不用到小店打电话让爸妈给我汇生活费了。
我是个愣头青,而且又臭又硬。
之后就跌了一个大跟头,在旁人看来可能觉得很丢脸。写《流氓小兵》那会,正是高考冲刺阶段,全心全意码字,就连上课也是拿着鼻头在想情节,然后,扑街了。
当时很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码字赚钱?
那是不可能的!别说当时,就是放在当下,码字所得到的微薄收入也不足以支撑家庭。
其实,我平日里也蛮闷骚的,没事干会对着窗外淅沥的小雨,用钢笔在条线格子上记录下蓝色的心情,或者,描一两篇无病呻吟的诗歌,断断续续、惆惆怅怅。
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吧,年纪轻什么都不懂,因此跌跌撞撞,从《流氓小兵》之后,还以“犬牙”“九天楚戈”两个笔名,断断续续地在一些网站发布作品,诸如《风月花满楼》《妖兽召唤师》《雄霸三国》《三国之无双霸主》《恶霸三国》《我的大小狐狸精》等等。
但不是扑街,就是吃萝卜;扑的是屎,闻的是屁。
那种滋味,啧啧啧……
每一部作品,我都花费了很多时间。不过当时年轻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哪怕口袋漏了个洞,那小硬币儿砸到脚指头上,也是不疼的。
只是,人生不可能永远没有变化。
算起来,和丫头从认识到现在也有十年零四个月了。
她说,这些年我说的最让她感动的一句话是“我就算拉板车,也不会让你饿到”。
也正是为了这句话,2015年我重新出发了!
十七岁懵懂新奇开始写小说,而今,我已经三十了,我已经三十了,我特么已经三十了!!
十三年,我一无所成!
大家都说写书是为了给娃赚奶粉钱,我能说,写书是为了让娃能够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么?
好吧,咱不说这个!
话说回来,我觉得我还是蛮坚挺的,这十几年来,我终究是没有放弃。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老而不死为贼,哦不不,是老而弥坚!
虽然扑得很惨,但每一本书都花费了很大的心力进去,越扑就越有心得,并且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风和写作思维。
所以一开始在写《我和千年女尸有个约会》的时候,我就准备大胆尝试,用第二人称!
第二人称小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陆续出现的,所以运用的人并不多,在文学界也只有寥寥数位大师用过,而且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第二人称的效用是减分,大大地减分,因为读者们通常都难以接受。
我这本书也是如此,一开始大部分读者都是直接忽略,看不了两章就弃文。
从发书到上架,收藏,呵呵,不说了,三位数而已,这是真话,不掺一点假!
但正如我以前所说,人嘛,做事总得有所坚持!
不能因为道路坑洼,就不走;正因这路途坎坷,走得人少,自己更得咬牙坚持,总有一天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当然,我只是网文的一个老菜鸡——鸟都是会飞的,而我的翅膀早已经剁下来,在自己饥寒交迫的时候烧烤着吃了。
说句实话,之所以用第二人称,还真有那么一点哗众取宠的意思。
不过,讲真心话,我就只是他娘的!想写一本能够打动人心的书而已!仅此而已!
我认为第二人称,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之所以如此,仅仅只是为了自己,也为了丫头。
在以15年初,以新笔名“战孤城”(估计很多读者,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所写《都市之全能王者》扑街后,我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一直不断地给编辑投稿,都被一个个板砖给拍回来了!
当时那拍得我一键盘和屏幕的血啊!
那场景诸位能想像吗?
跟打了鸡血一样写三万多字的玄幻文,又兴致勃勃、满心期待地投给编辑,然后一个板砖过来“味道不对!”、“不行!”、“再改改!”、“重写!”……
连续两个月,改了又修,修了又改,连续好十来个开头之后,偶的编辑,水墨,水大终于说了一句“我建议你还是写都市文吧!”。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
煎熬啊,太特么煎熬了!
放弃吧!放弃吧!放弃啊!!!
无数次在心里呐喊,哀嚎!甚至捶墙、撞头!
可我,还是挺爷们地咬牙坚持下来了!不能输,一旦认输了,人生就将再没有任何盼头!
有一天,丫头正好在看泰国的恐怖片,于是我就坐了下来(主要是为了蹭薯片吃),平时向来连恐怖片都不敢多瞄一眼的我,那一刻忽然觉得那个鬼长得还不错哎?
呃,那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觉得恐怖片也蛮好看的嘛。
于是乎,我就冲到电脑屏幕钱,对着水大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东方玄幻都市文,也就是灵异,行不行?
感谢水大,他居然破天荒地同意了!
亲娘哎!终于同意了!
又一个星期之后,我每天四五点起来,裹着被子,脖子上还挂着小佛像不停码字,不停修改。
因为是第一次写灵异,所以很多地方都觉得不顺手,但还是弯弯绕绕地写下来了,而且还是第二人称!
投稿当天,水大居然同意签约了!
当时我就抱着丫头上下跳蹿,舔了她一脸的口水,结果不用说,揍得那叫一个惨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