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哥,当初结婚的时候说好的,屋里的活儿我做,屋外的归你做,不知这话算不算数?”
林浩多精明的人啊,沈琳的话一说出口,他就知道她来来回回地折腾了一大通,到底是为了什么,感情是不想做饭啊,他心内好笑,他的小媳妇儿这脑子咋长的,看这折腾的一出一出的,她不嫌累啊,直接告诉他她怀着孕身子累,他能干坐着让她去伺候吃喝,绕了一大圈子,就为了这么件动动嘴就能够达成目的的小事,他的小媳妇儿真是太可爱了。
看她眼里明晃晃的他敢说话不算话就要他好看的意味,他还是不要逗弄她了,她还怀着孩子,可不能把她惹急了,听营长嫂子说,孕妇可不能情绪大起大落的,不过小媳妇儿这么可爱,让他对未来的生活更加期待了,有这么个能够折腾的媳妇儿,他未来的生活应该不会太无聊的。
“好,不过我做饭不好吃,你们不嫌弃就成。”
沈琳懵逼,这么好说话,自他进门后的一言一行,都说明了一个情况,这个男人很大男子主义,而且性格坚定,很有原则,打定了主意后,很难让他改变主意的,今天这么轻易地就打破自己曾经立下的规矩,很不符合常理的。
而且他就这么轻易地答应,那她刚才的那一通折腾算什么,沈琳心里复杂难言,不知道该高兴她肚子里孩子的爸爸,不是那种家里油瓶倒了都不扶的直男癌,还是失望于她的一番谋划就这么没有派上用场。
林浩的厨艺虽然说不上惊艳,但是最起码能吃,味道家常普通,没有什么怪味,如果不苛求什么美味享受还是可以的。
吃过饭后,沈琳坐着丝毫没有去洗碗筷的自觉,只是在林浩的目光下摸着七个来月的大肚子,她就不信了,林浩他忍心支使她去洗碗,林浩岂能不明白她的那点小心思。
“你身子重,碗筷我来洗。”
果然不愧是文中女主的白月光朱砂痣,外表俊朗,前程远大,就是这个年代男人们避之不及的家务也能够上手,沈琳对于以后的婚姻生活莫名有了向往。
洗过碗筷后,林浩从拿回来的行李当中拿出一罐麦乳精,还有一块深蓝色的棉布,对着沈琳说道:“我去大伯家看看大伯和奶奶,你身子重,外面黑天黑地的,就在家里哄小泽睡觉吧。”
不用她去正好,沈琳也正不想动呢,不过看着包里带回来的东西,再看林浩手里拿的,她的眼睛微闪,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问题,林浩手上的东西,虽然也很难得,但是对比包里的大白兔奶糖,奶粉,还有一些难得的海鲜干货类的,他手里的就有些不能看了,原来林浩对大伯一家还有他奶奶,也是面子情啊,面子情好啊,只有这样,以后对于大伯一家她才不会碍手碍脚。
孕妇总是容易困,刚吃过饭沈琳的眼皮子就开始发黏起来,本来等林浩回来说说话的,谁知还是不争气地睡着了,不过这也避免了她与陌生人同炕共枕的尴尬。
第二天的早饭还是林浩做的,这让一睁眼就闻到食物香味的沈琳很满意,林浩还是蛮受教的嘛,嗯,她觉得以后还可以继续调、教、调、教,未来的二十四孝老公,她觉得自己可以拥有。
拿起今天的衣服穿上,再看看炕上昨天穿脏的衣服,她的眼睛叽里咕噜地一转又有了主意,慢腾腾地起来洗漱过后,便把自己换下的衣服,还有小林泽换下的衣服,一起放到洗衣服用的大木盆里,然后再搬到了院子里。
一早上就起来忙活,终于把饭菜做好,端着出来的林浩见状,他能说这个女人得寸进尺吗?
等吃过饭认命地去洗衣服的林浩,边揉搓着衣服,边在心里想,等媳妇儿生过孩子后,他得把规矩重新立起来,要不然到了部队,还不被人嘲笑怕老婆,不过这女人还算有点良心,没把内衣扔给他洗。
“林浩同志,你怎么在洗衣服?这哪里是你该干的活儿,小琳呢,她怎么能够让你一个大老爷们洗衣服。”
李文珺实在熬不过心里对林浩的思念,今天一大早地便来了林家,没有想到一进门便看到林浩洗衣服的画面,她清秀的面容有瞬间的扭曲,拥有了林浩这么完美的男人竟然不知道珍惜,那就别怪她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