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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节废止大赦(2 / 2)

孔明正在州牧府中跟孔融商议着一件重要的细节问题。

“明儿,”孔融喜形于色地道,“天子打算趁着你和公主大婚,宣布大赦天下,你意如何?”

“大赦天下?”孔明吃了一惊,他随即坚决地摇头,“万万不可!大赦根本就应该废止!”

孔融诧异地道:“为何?大赦乃君王施恩天下、广泽黎民之善举,既可教化万民,亦可……”

孔明摆摆手:“父亲此言差矣!大赦,根本就是惩善扬恶!”

所谓“大赦”,就是皇帝或国家最高领导人发布命令,“法外开恩”地赦免或者减免特定时期内的特定罪犯的罪责刑罚,在后世很少见,在古代中外各国都很常见。在华夏,秦朝和秦朝前不存在大赦,大赦正是从汉朝形成的。一般而言,皇帝遇到了高兴的事,比如登基(某人成了皇帝,自然高兴)、更换年号、立皇后、立皇太子、粮食丰收、军队打了胜仗之类的,因为“龙颜大悦”,所以大赦天下,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会在大赦时被赦免的,有个成语叫做“十恶不赦”,就是这个意思,犯了极其恶劣的罪行的人是不会在大赦时被赦免的。古代的大赦是比较频繁的,比如唐朝,唐朝290年累计大赦266次,平均一年多就大赦一次,著名的唐朝大诗人李白就曾经犯了事,在亡命逃跑过程中遇到大赦,于是,他从“戴罪之身”摇身一变,变成了“守法良民”;《水浒传》里,宋江多次犯事,但他死活不肯上梁山当强盗,宁可老老实实地坐牢,他当然不是打算真的坐十几年、几十年的牢,他就等着皇帝大赦天下,从而一下子洗白脱罪。由此可见,从汉朝开始,各朝各代的大赦都是十分频繁的,次数很多。

皇帝喜欢大赦天下,目的很简单:拉拢民心,向天下万民表明自己是一个“仁德的君主”。

孔明是反对大赦的,在后世,大赦很少见,这是因为在后世,法制精神已经深入人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立法,就要严格遵纪守法。大赦,是典型的“人治”,它严重地破坏了法制精神和法治文明,因此,在后世,世界文明主流国家很少搞大赦,法律就是法律。

“父亲,大赦看似施恩天下、广泽黎民,实际上恰恰相反!”孔明郑重严肃地道,“您看,在我们汉东,社会秩序井然有序,百行百业分工明确,人人各司其职、遵纪守法,我们能够实现这一点,靠的是什么?不只是道德和恩泽教化,更重要的是法律!法律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普通人,在大街上拿刀捅死人是犯法,至于我,贵为青州刺史、骠骑将军、齐侯,在大街上拿刀捅死人也是犯法!如此,法律公平、公正、公道,因此,人人对法律心悦诚服、敬畏遵守。如果法律不公平,哦,普通人犯了罪,要被绳之以法,但有权有势的人胡作非为却可以逍遥法外,那么,谁还服气?谁还把法律当一回事?如此,社会秩序必然会崩溃混乱!大赦,看似施恩天下、广泽黎民,其实就是破坏法律的公平!可以想一想,某个恶人杀了人,受害者家属痛不欲生,这个恶人被关进大牢,即将被依法处死,如此,受害者家属得到慰藉,受害者也可以瞑目了,结果,大赦了,这个恶人拍拍屁股走出了大牢,什么事都没有,杀人罪行没有让他付出代价,请问,受害者家属该如何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受害者的在天之灵该如何瞑目?这对受害者、受害者家属而言,公平吗?”

孔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明儿,你说的是啊……”

“施恩天下、广泽黎民?”孔明不屑地笑道,“施恩给谁?广泽给谁?给的是那些罪犯!罪犯们遇到大赦,兴高采烈、欢天喜地,他们犯下的罪行从此被一笔勾销了,可是,受害者、受害者家属呢?那些遵纪守法的良善百姓呢?这对他们而言,岂不是太不公平了?张三一直遵纪守法,李四犯了罪,结果遇到大赦,张三什么好处都没有,李四却逍遥法外,看到李四在眼前晃悠,张三心里怎么想?他会想,这法律还有什么可遵守的?这法律原来约束的只是像我这样的老实人,像李四那样的胆子大的人,犯法也没什么后果,违法犯罪没什么大不了,杀人放火了,只要等到大赦,就会屁事没有。父亲,是不是?犯罪成本太低,一来会让广大民众不服法律,二来还会刺激原本遵纪守法的良善百姓踏上践踏法律的红线。如此,岂不是买珠还椟、本末倒置?”

孔融听得深感醍醐灌顶,他仰天叹息:“明儿所言甚是啊!”

“所以,请父亲上书天子,不要大赦。”孔明庄严地道。

孔融点点头:“好。”

这时,门外有两人求见,一是舒胜,一是贾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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