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房间,也不开灯,我静静的站在窗前,默默的望着窗外灯火通明的街道,深夜降临城市也被披上了一层流光溢彩的霓虹羽衣,这是大城市的夜。
霓虹灯前它繁花似锦,背后却是一种纸醉金迷的丑陋,但不可否认这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也正是我们孜孜不倦追求的远大前程。
糜烂、颓废、醉生梦死不管你愿不愿意它就在这里,不会因谁而改变。
或许只有午夜的沉寂后,人们才能回忆起返璞归真的田园乐趣,体会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走到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了儿时的欢声笑语,记不起了那幽静、清新偶尔还有三两声鸡鸣狗叫的漫漫长夜,记不起了那夏日乡田间朵朵闪闪光亮。
我一直觉得我们这一代人是超级幸运的,这个国家从无到有我们都体验过,那怡然自得的小桥流水,空山新雨后的田园生活,以及这霓虹羽衣下的光明与黑暗。
这是成长,也是适应,更是屈服,还记得多少年前我们十来位交情深厚的兄弟与姐妹,在每个长夜到来前总会坐在一起诉说互相对未来的幻想与向往,可是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年少的梦不得不屈服于现实。
到现在我想我们大多数人已经记不起当年无知却不可笑的言语了,成长让我们失去了许多,忘记了许多,错过了许多,但又带给了我们什么呢,无尽的烦恼?生活的压力?又或者是愈渐愈深的城府?
朋友可以说的轻,也可以说的很重,对感性的人来说这一次显然可以重到无可想象,世上事岂能令人称心如意,感情一次用文字表达过于轻巧,但愿意用文字表达绝对是对这份感情的尊重与认可。
人生在世不过几十载,到头来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我倒是希望我那些朋友们能够活得轻松一些,与其叹一句人生苦短,何不奏一曲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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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微露,当第一束光线洒向大地的时候,就代表着新的一天开始了,不论昨天如何刻骨铭心如何不舍也也依旧得把它交给时光。
看了一下床头柜的闹钟,才早上五点半不到,按照我以前的习惯这一觉要是不睡到十二点,那简直是在浪费青春,今天就不一样了,我需要给两个新加入的队员留个好印象,所以需要理所当然的梳洗一番。
我也是佩服自己难得啊难得,二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介意自己的形象,我这个人虽然谈不上不修边幅,但也离之不远,称得上是邋遢,当然邋遢这个东西也是需要比较的,如果和马超比较,对不起我是文明人。
推开浴室门的时候,夏天正在里面忙活,她绑着马尾辫一身粉色的卡通服,脖子上系着红白相间的丝带。
我情不自禁感叹,明明是一个老子,我这个妹子就比我时尚的多,不过想道她还是个学生我也就释然了,当年我还是青春少年那阵子,也是挺时尚潮流的。
“哟,打扮的这么漂亮穿给哪个高富帅看啊!”
夏天白了我一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继续说道:“你差不多就行了,腾个地方让我也收拾收拾。”
夏天惊奇了,她慌忙跑到客厅,拉开窗帘往外面看了一眼,说道:“太阳还在东边啊,你这是什么情况啊,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