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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一百三十六章.锄奸(1 / 2)

1。

中午时分,许霞笑眯眯地回来了,看上去心情不错。

她进了屋,就拉着坐在外屋看书的小三进了里屋,两人坐在床上说话。

许霞就说:我在路上想好了,你回去后就跟你干爹说,退掉与他老家那姑娘的亲事,咱们多给她一些钱就是了,再说了,这仗一时半会也打不完,你又怎么可能回去成亲?

小三就说:这怎么可能,我干爹肯定不会同意的。

许霞眼珠子一转又是一个主意:要不你从神仙洞离开,我去找马叔叔,你就在皖南站干就是了,中尉衔也不会降,我们一起执行任务,一起杀鬼子。

小三更不可能同意了,让他离开背嵬队,这怎么可能,他瞪了许霞一眼,他已经知道眼前这个看上去又漂亮又文静的女孩子实际上鬼花样一套一套的。

天哪,都是女人,差距咋这么大哩,七姐那么温柔娴静,这个女孩子却这么泼辣粗野,他已经知道昨天实际上是许霞的第一次。

许霞在路上就盘算过这些,知道提出的这两个方案几乎不大现实,那年月,父母之命等同于现在的民政局领证了,她横插进去还想撬掉原配哪有这么容易,她只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她又一幅万般心疼但又为小三着想的样子:你不肯抛弃那乡下姑娘,也算重情重义,好,我最大让步—我做大的,她只能当姨太太。

小三倒不是不想负责任,许霞既漂亮又慧黠,他不是不心动,虽说三妻四妾他压根没想过,但遇上这种情形,一个黄花闺女跟了他,他总得有交待吧,不过他可是想的七姐才是老婆,许霞当姨太太,至于新四军的干部允许这样不,他可不知道政策。

小三就说:只能你当姨太太—

话没说完,许霞又急了,起身张牙舞爪扑过来,半真半假动起手了,小三可不怵她(换了是七姐,小三手指头也不肯动),两三下又制住她,把她扔在床上,许霞一骨碌爬起来,叉着腰像个小母老虎,哪里像个军统女特务:

不行,她做姨太太。我一个黄花大闺女的名节就坏在你手上了,以后怎么嫁人?不行,你非娶我不可。

小三说:没说不管你呀,但是早就给我定亲了,只等过门呢。

许霞还是懂中国传统习俗的,就说:好,那她做小,我为大。

小三说:她比你大,也比你先呀。

许霞道:我们先以夫妻名份生活,还是我为大。

小三就说:明明我跟她先定亲的,先定亲的为大。

徐霞就问:那你与她定了亲,圆房没有?

小三摇头。

许霞就说:那不管,我们先圆房的,先圆房的为大。

小三说:我干爹不会答应的。

许霞哼道:你干爹不会答应?我干爹还不会答应呢!别说想让我当小,就是你找姨太太都不行,他不打死你才怪。我还得帮你给他说好话呢。

接着又说:我反正要做大的。

小三就说,你我都是国军军官,不能纳妾的。

哪知道徐霞早有准备,她说:姨太太不算纳妾,你看国军军官,哪个不有几房姨太太?

我上午去县府查了资料的。

说完摸出一张小小的纸条照着念出来:

“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1)

敢情上午她专门跑到伪县府收集的重要情报就是这个?!

小三就怀疑地问:你去伪县府查的不算吧,你我都是国军军官,可得依咱们民国的法律。

许霞就啐道:你耳朵进卤菜铺了?刚才我说的判例都是民国二十年二十二年的。那条不是我们民国法院定的?

末了许霞又摇头晃脑地说:你重情重义,不肯背誓改与我订亲,相信以后对我也一样,我不强逼你与那乡下姑娘分开,但是除了我们两个,你敢在外面沾花惹草,我打掉你第三条腿。

说完自己就咯咯咯笑了起来,

小三大摇其头:粗俗粗俗,哪里像个女军官?

又问她:这就是你上午去找的情报,表彰大会的情况呢?

许霞说:今天晚上照旧进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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