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个回合之后,比分来到了9:8,战况十分激烈。
余火虽然拥有了巅峰科比的能力值,但作为一个常年打不上正式比赛的球员,临场经验和临时发挥都源远比不上本西蒙斯。
但他在快速成长着,他记住了本西蒙斯每一个节奏,感受着身体在这种临近nba强度的战斗中的蜕变。
两个新秀的斗牛渐入佳境,本西蒙斯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他明白自己不能再用“51号顺位”的眼光去看待余火了,这是一个足以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对手。
而有了这种心态,本西蒙斯的状态也回升了,他频频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压制余火,纯熟的运球技术全部发挥,饶是余火有心防守,也难以完全硬接。
毕竟,防守和进攻都得耗费体力,斗牛之中,明显进攻要比防守重要一些。
本西蒙斯浑身湿透,但眼光十分热烈的紧紧地咬着余火。
余火也是略显疲态,额头上全是晶莹的汗珠。
全场没有一个人说话,静的连跟针掉在地上都可以听见。
“太强了……”
这是在场所有人唯一的念头。
余火在进攻端彻底放开,运球沉稳老练,每一个胯下运球变向总能撕开本西蒙斯的防守,每一次运球左右导手都精髓到了极点,绝不做多余的任何动作。
而且他的进攻手段也是异常丰富,突破上篮、背转身小抛投、西洲步上篮、半转身突破、拉杆上篮……
尤其是他的后仰跳投,简直就是……
美如画!
在场的人都想到了一个人,那个和余火一样曾经身穿紫金军24号球衣的男人——科比!
而本西蒙斯的进攻就不一样了,虽说控球能力相当出色,但是由于体重和身高的关系,华丽的进攻方式始终不是他所擅长的,而他本身的投篮完全不够格,所以他只能依靠比较一般的变向过人突破篮下或者是背打到篮下再出手。
再者,本西蒙斯本就是个传球的好手,这点在1对1斗牛之中是派不上用场的。
这打法还真像詹姆斯。
本西蒙斯左手持球虚晃,体前变向到右侧,见余火防守十分牢固,便又退回三分线,猛然起步蛮横突破。
朝着篮框右侧猛攻,余火只得在侧面挡住他,不让他可以直接杀入篮下。
而本西蒙斯突破到油漆区附近,他又猛地回拉,篮球顺势从右手导入左手,作势要朝着篮框进攻。
“所以我补防到他的左侧,他就会顺势转身抹入篮下得分……”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而余火的思维却无比的清晰,本身全力防守扑过去的身体一瞬间卸去了六成的力度。
别看这六成说的轻松,如果卸多了补防不到位,那么本西蒙斯就会直接杀进去轻松得分;而如果扑的多了,那么就会如上述余火考量的,被本西蒙斯转身过掉。
果然,看到余火动身补防,本西蒙斯顺势持球转身,起跳放篮一气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