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纷纷多苦绪,似斟杯酒乐全倾。
幻尘想叶以为船,只忧碌碌不得安。”
从漫长的昏睡中醒来,却未曾意识到,他的名字、家庭以及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夜晚枯树下,一个中年男人抬头看着天空中的阴云,看着它们缓慢的漂浮着。
“我是...”
中年男人忽然抱住了自己的头,大脑中闪过无数画面,
“钱伯斯。”
钱伯斯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
“但我不是应该死了吗?”
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雷宁根试图抓住他:
“抓住我的手~!”
钱伯斯朝着雷宁根挥了挥手:
“别了,我亲爱的弟弟。”
不对,我似乎忘记了什么。
钱伯斯试图想起更多的东西,但很显然,他的记忆所剩不多了。
“总之,我活了下来。”
就在钱伯斯这么想的时候,远处走过来一个人影。
正是走了四个月左右才走出沙漠的李皓,他在钱伯斯看到他的同时也看到了对方。
那是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流浪汉。
两人看见对方之后,脑海中产生的想法惊人的一致。
后来,钱伯斯是这样和别人说的:
他从沙漠来,徒步而行,肩头披着黑色披风,格外引人注目。
当时空气燥热难耐,毕竟是在沙漠边上。
那个人在钱伯斯和他靠着的树前停下脚步:
“你还好吗?”
“并不是很好。”
钱伯斯站起身,
“你从哪儿来?”
“浣熊市,你知道吗?”
李皓打量着钱伯斯,对方看起来更像是遭逢了一场大难一般。
“浣熊市?”
钱伯斯有些惊讶,
“你就这么走过来的?”
“当然不是,我的飞机在沙漠里坠毁了,索性我人没事儿。”
李皓故作清醒地说道。
“竟然真的会有人不远万里来旧纳拉寇特,这里可是真正的不毛之地。”
钱伯斯调侃着李皓,
“那么,你来这里为了什么呢?”
“你知道的,到处探险。”
李皓耸了耸肩,就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特拉维斯一样的探险者。
“但愿如此。”
钱伯斯说完这话,朝着远处走去,
“跟我来吧,我记得离这不远就有一个小村子。”
穿过利维亚之门,李皓便看到了钱伯斯说的那个小村子。
“为什么要叫它利维亚之门?”
李皓好奇地问钱伯斯。
“因为这里曾吊死过无数利维亚人。”
钱伯斯指着那些依然在随风飘荡的绳子,
“他们的身体垂下来,就像厚重的门帘一样。”
“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皓更加好奇了。
“这是个非常漫长的故事,如果你要听,我可以说给你听。”
两人找了个阴凉地,李皓看着钱伯斯说起了从前,
“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对女巫喊打喊杀的那个时候,这里被称为北风之国。”
北风之国的国王莫比乌斯是一个智者,他声称自己能够听到神的声音,他组建了异端裁判所。
在异端裁判所的庇护下,无数人得以幸免于难,并自发地汇聚到了一起。
他们正是最初的利维亚人,一群可怜又无助的无家可归者。
“他们推举出了一个首领,这个人就是我的祖先...”
钱伯斯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
“怎么了?”
李皓有些不解的看着钱伯斯,
“为什么不说了?”
“我的祖先是罗慕路斯才对啊。”
钱伯斯感觉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就好像他的大脑里出现了其他人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