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灵雨、景慕青和贾兴文三人驱车载着一堆烟花来到新城,七扭八拐进爱莲街藏山路时,天已经擦黑。
黑夜是一切肮脏污秽最好的掩护。
车子停在路边,景慕青去路边小超市买了三份面包肉肠回来作晚餐,关系有些尴尬的三人被迫在狭小的空间里相处,如果不是偶尔有包装袋碰撞声响起,闭上眼简直感觉不到车子里有对方存在。从他们目前的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爱莲街藏山路34号1单元102室——郑玲现在的家。她家的灯是黑的,他们只好在这里等她。
有踩着恨天高的女人扭腰摆胯走过来敲敲车窗,景慕青摇下窗户,一句千转百回的:“小帅哥,来玩玩儿吗?”就混着香水味飘了进来。
景慕青笑着摇摇头,摇上车窗,笑容渐渐消失。待那女人走远些,他才忽然将车窗摇开一条缝隙,让新鲜空气灌进来。
“如果以后我的女朋友用这么浓的香水,分手没商量。”他摘掉眼镜,揉着太阳穴跟沈灵雨说。顿了顿,他又对沈灵雨说:“许砚闻着浓重的味道也会晕,你要当心。”
说话间,又有人来敲车窗,这回是一条壮汉。沈灵雨忍不住腹诽,这个地方的服务种类真是齐全。
阳历三月,酆城的晚上还冷得很,车子外面这位汉子就敞着怀,露出他的纹身来。车窗摇下一截,眼神发紧的汉子顺着车窗左右前后扫了两圈,声洪如钟:“你们在停在这里干嘛?”
景慕青嘿嘿一笑,装作胆怯又讨好的样子,道:“大哥,我们是老城那边的学生,来这边找人,不小心迷路了。”
车内的三人都很年轻,如假包换的大学生。汉子看了两圈,没看出什么问题,眼神微微放松,只是依旧叫嚷着让他们快点滚。
天越来越暗,车子边偶尔走过一对儿两对儿的,总会传来些难为听的对话。沈灵雨随手点开了车子电台,一阵观众笑声在车厢中响起,而后伴随着音乐开始了电台主持人半点都不好笑的段子讲演。
沈灵雨从贾兴文手里接过了那本《走尽的桥》,握在手里。苏弥月告诉她,任怜珊不属于恶灵,而是书灵。
万物皆有灵,根据《幽明巫典》下卷的记载,书籍被喜爱自己的主人长时间阅读摩挲,久了便会有了自己的意识。这种意识并不为书本身能做什么,书不像动物,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可如果,喜爱它的主人死前将鲜血沾染在书上,那么书就有机会和主人的灵魂合二为一,变成书灵。书灵很难得,书的主人在死时,意念要足够强烈,才能顺利被留在书里。
电台里的无聊段子和尴尬笑声音轨播放依旧,沈灵雨抱着怀里的书,看见1单元102室的灯光亮起。
关掉电台,三人下得车来,直奔郑玲家去。刚走到楼道口,便见102室的门开着,有激烈的吵闹声传来。刚迈出步子,他们便看见一个秃顶的男人扯着女人的头发把她拖出来,掼在地上狠狠踢了两脚。
秃顶男嘴里骂骂咧咧,没留神,被冲过去的景慕青和贾兴文按在墙上,暴揍一通。
沈灵雨怀里的书抖了两下,102门口的女人抬起头,左顾右盼,最后将视线锁在沈灵雨怀里的书上,呆愣在原地连鼻子流出的血都顾不上。
郑玲早在六年前就和她的丈夫离了婚。那时候她的丈夫还很风光,在外面听到她在大学时和女生有过恋情,觉得恶心,便把她踹出了门。就在同年,已经成为她前夫的这个男人受人哄骗破了产,想起他的这个被婆家扫地出门,又不为娘家所容的糟糠妻。从那之后,郑玲就是他的提款机,一时要求得不到满足,他就会像今天这样,对郑玲拳打脚踢。
秃顶男很快受不住两个大男生的拳打脚踢,仓皇逃走。而郑玲,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沈灵雨手里的书。
郑玲狼狈地抹掉鼻血,胡乱理两把自己蓬乱的头发,强笑着站起身,谢过景慕青和贾兴文的相助。郑重地转过身,她小心地恳求沈灵雨:“姑娘,你手里的那本书,给我看一眼,就一眼,好不好?”
沈灵雨被郑玲迫切的眼神触动,事先准备好的台词,一时全部忘在了脑后。最后,她也只点点头,把手里的书递过去。郑玲刚要伸手去接,却又朝沈灵雨笑笑,拖着刚才被踢得不大好用的腿跑回屋里去,再出来,手上明显有清洗过的痕迹。
她接过那本《走尽的桥》,小心翻开,看了一会儿,像是不敢相信,又直接翻到最后面去。楼道里的灯瞬间熄灭,只剩102室里面清冷的灯光照过来。郑玲的头埋得低低的,谁也看不清她的表情。
许久过后,沈灵雨看见她佝偻的双肩小幅度颤抖了几下。郑玲应该会忆起当年,那时她笑得像一缕春风,活得潇潇洒洒。她敢于直视自己的心,主动牵起了恋人的手。而今,她佝偻着站在一间小屋子的门口,连哭都不敢放出声来。
昏暗的楼道中,有幽然的啜泣声盘旋,这一声,写尽了十年的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