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买的粮食和劝捐的粮食,正在逐步运往相县,暂时缺粮的情况多少有点缓解了下来。
当屯田的田地被枣祗清查出来,并且通过置换的方式,将零散的田地归拢到一起之后,这些降众的屯田之事也就正式开始。
经过李琛和戏志才、陈群、枣祗他们商议的结果,这些降贼以百人为一屯,派驻一个屯长负责管理这一百人,进行类军事化的管理,效仿军队的结构,下面五十人为一队,从中选出一个屯正负责管理,再下面十人为一组,选一人为组长,一个屯给牛十头,供他们轮流使用。
但是丑话也说前面,在屯之中实施连坐之法,一人逃遁,他所在的组中,其余人皆要受到株连,割一耳!斩组长!一组人逃走,则一队人割一耳,斩屯正!令他们相互监督,令他们不敢擅自逃走。
但是同时李琛也给他们设置了激励机制,那就是他们所种出来的粮食,并不会全部被县寺收走,原本戏志才、陈群认为,应该只给他们留下可供他们活命的口粮,剩下的则皆收归县寺。
但是枣祗却不同意这样的分配办法,认为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些田奴便不会努力干活,必将会消极怠工,亦或是想方设法的损毁农具,这样的话不利于多收粮食,甚至还可能造成成屯的田奴弃田而逃。
李琛想想也是,如果按照陈群和戏志才的想法的话,这些田奴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反正横竖每年打下来的粮食,也只能给他们留下勉强活命的口粮,剩下的都会被官府收走,这样的话,确实让这些田奴们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偷懒,亦或是消极怠工,甚至故意损毁农具,横竖是打出来的粮食再多,也没有他们的份,这样的话谁还会卖力干活呢?
于是李琛考虑再三之后,决定按收成比例进行收取,每年打下的粮食,官府只收走六成,给这些田奴留下四成粮食,供他们食用,同时吃不完的话,可以用来养鸡鸭甚至是养猪,当然鸡苗猪仔也要用粮食换才行,也可以兑换羊羔进行饲养,改善他们的伙食亦或是拿去卖钱。
另外李琛还给他们田奴的身份设置了三年时间,只要他们干满三年,这三年中踏实干活,今后便可以脱去奴籍,放还为庶民,到时候便可以娶妻生子,继续留在屯里耕作屯田也行,离开屯里另谋出路也不再受限。
陈群、戏志才和李焕、李炬以及一些属吏们认为李琛给他们定下的这样的条件简直有点太优渥了一些,留给他们三成粮食就足矣,何必要给他们留下四成呢?
但是枣祗却认为李琛所制定的这些条件,并不算优渥,甚至于还有点低,完全可以按照对半开,官府和田奴五五分账,这样的话,更能激励这些田奴们的干劲儿。
但是李琛却摇头否定了他们,吩咐就按照他所制定的这些条件实施下去。